发布时间:2017-11-10 10:21 我要投稿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班子会研究,我局拟对河南中平鲁阳煤电有限公司动力煤配煤中心环保治理储煤棚升级改造项目作出审批决定。
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生态股或局办公室。公示期:2017年11月7日--2017年11月13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15716536811
0375-5656567
通讯地址:鲁山县中州路3号院(467300)
2017年11月7日拟审批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行业类别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及污染防治措施
1
动力煤配煤中心环保治理储煤棚升级改造项目
河南中平鲁阳煤电有限公司
鲁山县辛集乡四山村河南中平鲁阳煤电有限公司院内
N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本次改造将现有汽运煤棚拆除,在现有煤棚的位置向四周外扩,建设一座封闭式储煤棚(108m×80m×35m),建筑面积8640m2。汽运煤棚经改建之后,储煤能力可达3万吨,同时也满足煤泥的晾晒要求。同时增设一台堆取料机,并铺设一部堆取料机下皮带代替现有的铲车堆煤,以减少铲煤造成的污染。本项目总投资3110万元,企业自筹311万元,国内银行贷款2799万元。计划工期7个月,从2017年12月至2018年7月。本项目无新增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大气污染主要是堆取煤过程产生的煤尘,无SO2及NOX排放,因此不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应在工地出入口、施工作业区、料堆等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并与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联网,实行施工全过程监控。
施工主要通过对场地定时洒水,增加其湿度;运输车辆加盖篷布,临时堆场采取遮盖措施;同时施工现场应采取围档封闭、地面硬化等措施有效防止扬尘污染,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现有的沉淀池沉淀后会产生沉渣,产生量为5.0t/a,厂区收集后可作为煤泥回用于生产,综合利用,不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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