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2-27 15:15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12月14日上午,雪花飘飘,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集中清理农村信用社为申请执行人未结执行案件活动仪式在汝州市临汝镇信用社办公楼前正式启动,汝州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于占琦代表院党组作了动员讲话。随后,他和执行局副局长张红克、刘延斌、赵亚伟等带领执行局和法警队干警分成三个小组进村入户清讨,这标志着集中清理农村信用社为申请执行人未结执行案件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正式拉开序幕。 为打击逃废农信社金融债权行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改善农村金融经营环境,维护农村金融稳定,支持汝州市农村信用社的健康发展,全面推进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平顶山中级法院的部署,由汝州市法院党组研究决定,从2009年12月至2010年5月,在汝州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清理农村信用社为申请执行人未结执行案件活动,活动的清理范围为农村信用社在汝州市法院胜诉未执结的1000余起案件。活动的总体目标:到2010年5月底前,汝州市法院要实现的结案目标是到2009年6月30日前受理的农村信用社为申请执行人的未结执行案件基本执结,努力消除执行积案。 在这次活动中汝州市法院决定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准备采取以下强制措施:1、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及时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执行措施,能够及时交付债权人的,要及时将执行的财产交付给债权人,尽快使案件执结。2、对已查封、扣押、冻结的动产、不动产或其它埋伏 权益,在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义务的情况下,要及时采取拍卖、变卖或强制以物抵债等措施。3、对被执行人有部分履行能力的案件,既要穷尽执行措施,又要做好和解执行。4、对有能力履行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要及时启动联动制约机制,综合运用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媒体曝光、悬赏举报等手段,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5、对集中清理过程中遇到的不法干预,坚决予以抵制。对地方干预较大、本院难以执行的案件,及时报告中院,请其采取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方式,加大督导力度,协助我院克难攻坚。6、对于重大疑难、涉及稳定的案件,及时报请党委、人大、政府协调解决。7、对集中清理活动中遇到的暴力搞拒执行事件,要依法妥善处置。需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的,要及时与公安、检察机关联系,移交相关材料。有关机关不予立案或行动不力的,及时向上级法院和党委政法委、人大报告。 为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汝州市法院把开展集中清理农村信用社为申请执行人的未结执行案件活动作为今年年底到明年上半年的执行工作重点,纳入2010年度执行工作绩效考核范围,专门成立了集中清理农村信用社为申请执行人的未结执行案件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吴海松任组长,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振海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执行局副局长张红克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指导、协调、督促我院集中清理活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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