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4-04 17:30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汝州法院法警大队出色完成新华四矿瓦斯爆炸事故 系列刑事案件庭审保障任务
作者:汝州市法院 杨松播 发布时间:2010-03-30 15:04:59
3月22日至3月24日,汝州法院在审理平顶山新华四矿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玩忽职守犯罪案件中,法警大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出色的完成了庭审保障任务。这三起案件是新华四矿系列刑事案件的重要部分,涉案的三名被告人康某、郭某、范某被捕前分别系平顶山市新华区煤炭工业局局长、副局长、煤管站副站长,三名被告人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新华四矿的日常检查流于形式,对该矿长期违规组织施工、违法组织生产等行为没有发现制止,导致该矿发生死亡76人的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新华四矿瓦斯爆炸事故社会影响极大,旁听人员较多。开庭前,法警大队李冠军大队长主持召开动员会,对押解、值庭、看管、安全检查进行了布署,对警卫小组人员明确了具体的责任。
参战法警陈汝平、邱帅超、韩佳佳、杨松播从3月22日至3月24日,每天早上7点准时到院集合,听从队领导部署当天的任务,8点钟将被告人提押到庭,中午十二点还押。在这三天时间里,值庭法警严格按照四个规则执行任务,尤其是对旁听人员一律进行安全检查,对管制物品严禁带入。值庭、押解人员始终保持标准的站姿和坐姿,步伐协调一致,轮换动作利索,工作态度严肃、认真、细致,展示了法警良好的精神面貌。
这次任务的圆满完成,不仅为我院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而且也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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