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1-24 10:58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为贯彻中央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把生态汝州建设作为打基础、管长远、惠民生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民生工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认真组织实施《2016年度汝州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巩固和提高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持续加强大气污染治理,进一步改善我镇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汝州市2016年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决战决胜实施方案》(汝政办〔2016〕1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为依据,深入贯彻全省、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重点,以大气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为红线,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加强“行业管理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强化统筹协调,深化单位协作,联防联控,加强执法监管,强化督查检查,严格考核奖惩,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治理,大力开展燃煤、工业、机动车、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政府主导、单位协作、企业施治、社会共治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格局,补齐环境空气质量短板,为“十三五”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二、工作目标
2016年小屯镇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达到139微克/立方米以下,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72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达到190天以上。紧紧围绕上述环境空气质量刚性指标,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结合扬尘治理60天攻坚战取得的经验,推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走上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自觉化、长效化的轨道上来,全面提升大气环境质量,确保2016年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圆满完成。
三、责任体系
(一)党政同责。各单位党政领导和行政领导负同等责任。
(二)一岗双责。分管联系相关单位的领导,分包联系相关行政村的领导和企业项目的首席服务官等负有领导责任。
(三)行业管理与属地管理同责。各职能单位是行业管理责任单位,各行政村是属地管理责任单位。
(四)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作为独立法人,对环境保护工作负有主体责任。
四、实施步骤
本次联防联控决战决胜时间为2016年6月6日至12月31日,共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6月6日—6月22日)
在环境保护工作扬尘专项治理60天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充分运用成熟经验,安排部署小屯镇2016年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决战决胜工作。相关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定本单位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
(二)决战决胜阶段(6月23日—12月5日)
1.建立工作机构(6月23日—6月29日)。各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借鉴扬尘治理攻坚工作成熟的经验、方法,组建专项指挥部,做好宣传发动,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节点,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并报镇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2.落实工作任务(6月30日—12月5日)。针对本辖区及分管行业所有项目现状开展自查自纠,对照工作标准逐个项目认真排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针对排查结果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明确整改措施,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在决战决胜阶段落实五个工作制度。一是信息报送制度,每个行业管理责任单位及属地管理责任单位各指定一名联络员,每周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二是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决战决胜工作例会,各责任单位对本月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比;三是建立各单位协调联动制度,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决战决胜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大气污染防治强大合力;四是案例曝光制度,对于存在突出问题、整改缓慢、落实不到位的,将进行曝光;五是季度考核制度,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季度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对于工作进展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于工作落实情况具有示范效应的给予表扬,考核结果纳入市政府年终目标考核体系。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6日—12月16日)
各责任单位及时对决战决胜工作进行总结,由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四)巩固提高阶段(12月17日—12月31日)
各责任单位根据检查验收阶段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整改完善,同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常抓不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党委书记裴学文为第一组长、镇长刘红涛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决战决胜工作部署,并对决战决胜活动进行督促指导。
完善小屯镇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研究大气污染防治重大问题,指导各成员单位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计划。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并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综合反馈,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阶段性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组织落实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决战决胜各项目标任务,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
各职能单位是行业管理责任单位,行政村是属地管理责任单位,对同一工作对象负有同等责任。企业作为独立法人,对环境保护工作负有主体责任。各职能单位要加大各自行业职责范围内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对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违法排污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协调统筹合作。各责任单位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不等不靠,积极主动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畅通协调渠道,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职能单位要成立专项巡查组,及时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情况每周报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环保所要成立环境整治巡查组,每月巡查二次,巡查情况及时以信息形式发送至镇领导、各相关委局的主要负责同志。镇纪检、镇组织办、办公室抽调专门人员组成环境整治督查组,对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决战决胜工作进行联合督查,办公室全程追踪报道,督查组要根据督查工作方案,每月督查一次。成立由镇领导组成的环境整治综合督导组,重点对督查组、巡查组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督导检查。
(五)严格考核奖惩。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纪检、组织,依据督导、督查、巡查情况,对各单位实施奖惩问责。对任务完成好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滞后、执行不力的,采取通报批评等措施。对于上级部门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并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对责任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外,对责任人进行党政纪处分。由纪检、组织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六)确保工作实效。各单位要以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为契机,以建设生态汝州为根本,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坚决打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大决战,全面提升大气环境质量,为建设生态汝州、智慧汝州、健康汝州、文明汝州、幸福汝州作好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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