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2-20 11:27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我婚后户口没有外迁,为什么不能分得拆迁补偿?”“一户一宅是国家规定还是风穴路街道办事处的规定?”……7月29日下午,风穴路街道在机关五楼会议室召开信访事项评议化解会,针对信访人吴洼3组村民邢某某反映的“留村妇女应享有村民权利”等相关问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人民调解员、群众代表等共38人参加评议。
对于邢某某提出的“留村妇女应享有村民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剥夺其合法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在吴洼村拆迁补偿安置中享受应有待遇”这一信访事项,经调查,邢某某夫家是小屯镇季寨村的一户村民,邢某某夫妇育有三个子女,户口随夫,婆家有一处宅基地。而邢某某虽户口没有外迁,但并未与父亲分户。
作为经办人的风穴路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鲍建武代表办事处,给出了答复。他说,信访人邢某某婚后户口未迁出吴洼,但其丈夫及孩子户口均不在吴洼村,且在吴洼村无房屋,参照《吴洼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及后期公示的《女孩留户补偿认定条件及补偿标准》,不符合相关认定标准,对信访人诉求无法满足。对于信访人邢某某的诉求,只能通过家庭商议解决财产分配问题。
而后,双方就这一问题展开辩论,与会的评议代表纷纷发表意见。市人大代表张建堂在发言中说,邢某某的问题在农村普遍存在,办事处对待相同问题一视同仁,如若有失公平,群众可以举报。吴洼村第一书记、村支部书记等分别发表了意见。最后,全体评议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此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是否满意进行了投票,以100%的满意率结束了这次信访事项评议化解。
会后,风穴路街道趁热打铁,邀请吴洼城中村改造涉及的留村妇女等观看了评议化解会的录像回放,解答了群众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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