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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网站编辑:admin 2014-01-10 08:24 为维护司法权威,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使有履行能力仍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失信被执行人受到信用惩戒,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网站编辑:admin 2014-01-10 08:24

为维护司法权威,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使有履行能力仍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失信被执行人受到信用惩戒,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

为维护司法权威,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使有履行能力仍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失信被执行人受到信用惩戒,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我院决定将13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社会公布。具体名单及有关信息如下:
  1、宁朝宾,男,39岁,汉族,身份证号410482197401230013,住汝州市风穴路街道昌盛小区3排15号,执行案号为2012-352,立案日期为2012年10月12日,执行依据为(2012)汝民初字第1342号民事判决书,未履行义务事项为130万元。
  2、康银环,女,48岁,汉族,身份证号410482196507202366,住汝州市王寨乡口子孙村4组,执行案号为2013-38,立案日期为2013年1月7日,执行依据为(2012)汝民初字第417号民事判决书,未履行义务事项为8.1278万元。
  3、王明钳,男,48岁,汉族,身份证号410482196502085914,住汝州市小屯镇山王村4组,执行案号为2013-380,立案日期为2013年8月5日,执行依据为(2012)汝刑初字第32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未履行义务事项为8.7559万元。
  4、张志林,男,70岁,汉族,身份证号419002194305035534,住汝州市汝南街道怯庄村10组,执行案号为2013-139,立案日期为2013年3月15日,执行依据为(2011)汝民初字第2398号民事调解书,未履行义务事项为18.2933万元。
  5、贺国正,男,51岁,汉族,身份证号410482196206037715,住汝州市风穴路街道张鲁庄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五组,执行案号为2013-127,立案日期为2013年3月5日,执行依据为(2011)汝民初字第1961号民事判决书,未履行义务事项为3.17万元。
  6、苗世旭,男,27岁,汉族,身份证号410482198602176732,住汝州市纸坊镇龙泉村4组,执行案号为2013-251,立案日期为2013年6月19日,执行依据为(2013)汝民初字第499号民事判决书,未履行义务事项为16.2183万元。
  7、李战军,男,41岁,汉族,身份证号410482197203135971,住汝州市小屯镇王庄村6组,执行案号为2013-53,立案日期为2013年1月10日,执行依据为(2012)汝民初字第2133号民事判决书,未履行义务事项为10万元。
  8、路雷鸣,男,50岁,汉族,身份证号410482196305229317,住汝州市夏店乡上鲁村2组,执行案号为2013-602,立案日期为2013年11月25日,执行依据为(2013)汝民初字第57号民事判决书,未履行义务事项为60万元。
  9、连淑娜,女,19岁,汉族,身份证号410482199705119362,住汝州市温泉镇连圪塔村,执行案号为2013-152,立案日期为2013年3月26日,执行依据为(2012)汝民初字第2430号民事判决书,未履行义务事项为1万元。
  10、颜石头,男,46岁,汉族,身份证号410482196705159370,住汝州市临汝镇临东村11号院144号,执行案号为2013-223,立案日期为2013年5月15日,执行依据为(2012)汝民初字第2278号民事判决书,未履行义务事项为5.9万元。
  11、葛俊芳,女,46岁,汉族,身份证号410482196712111041,住汝州市临汝镇临东村11号院144号,执行案号为2013-223,立案日期为2013年5月15日,执行依据为(2012)汝民初字第2278号民事判决书,未履行义务事项为5.9万元。
  12、霍刚栓,男,52岁,汉族,身份证号410482196105161012,住汝州市临汝镇东营村1号院1230号,执行案号为2013-503,立案日期为2013年9月17日,执行依据为(2013)汝民初字第227号民事判决书,未履行义务事项为16.5376万元。
  13、汝州市开元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汝州市丹阳路与东环路交叉口南侧,法定代表人刘宝利,身份证号130102196905071239,执行案号为2013-184,立案日期为2013年4月11日,执行依据为(2012)汝民初字第757号民事判决书,未履行义务事项为36.3308万元。
  限以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在本公告发布后七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汝州市人民法院
201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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