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05 18:47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作者:正义守护神2012 发布日期:2014-11-26 14:24:20
我叫杨军亮,河南汝州人。
2014年2月11日,我和宋晓伟到汝州市农业局门口一家名叫“森林庄稼医院” (药店老板是淡竹林)的药店买了30件“双惠地封杀”3%甲拌磷颗粒剂,用于防治我与宋晓伟两人共140亩土豆的地下虫害。我们将该农药拌土后用于土豆地的土壤处理,在6月份收获土豆时,我们两家发现种植的土豆几乎全部被地下虫损害,我们这才知道被骗购买了劣质农药。
2014年6月23日,我拿着自己购买的“双惠地封杀”到汝州市农业局反映,一位名叫杨宏斌的工作人员接待了我。但杨宏斌自2014年6月23日至27日,一直以“淡竹林卖这药多年,我知道,应该没有问题的”和“我与宋晓伟有亲戚关系”为借口,不予立案调查。
无奈,2014年6月26日,我把该农药送到河南省农业质检部门检验。检验结果证实该农药确实是劣质农药,但汝州市农业局仍然不予立案调查。
我没有办法,只好向河南电视台法治栏目热线反映。2014年7月12日,河南电视台曝光了这件事,然后杨宏斌才对我的反映事项做了几次笔录,了解情况。2014年8月12日,农业局两名工作人员才陪同我重新到河南省农业质量检验部门检验,重新出具检验报告。2014年9月22日,向“淡竹林”下达了汝农罚【2014】0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4年7月,我的70亩土豆,因为汝州市农业局未及时履行法定义务,已经全部烂在地里了。汝州市农业局迟迟没有通知我做写事故鉴定申请书。直到2014年7月的最后几天,汝州市农业局才通知我写鉴定申请书。我立即(2014年8月1日)写了一份鉴定申请书交上去,但在2014年8月4日,汝州市农业局却找来两个人,假冒专家,在农业局办公室,和农业局工作人员杨宏斌、尹向阳对我的损失进行鉴定。他们以“这种情况没有参照物”的荒谬理由做出不能鉴定的结论,因此我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不能得到鉴定结论。
为了保存证据,我一直无法处理土豆,结果我的70亩土豆全部烂在地里,而且还错过了秋季玉米和冬季小麦的种植。
为了解决此事,我不断向省里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终于在2014年11月上旬,王寨乡政府通知我再写一份申请书。2014年11月10日,我再次写了申请书,递交给农业局。终于在2014年11月17日,省专家到场的情况下,农业局给我了鉴定意见书。自我初次反映该问题,至今已过去近5个月,由于农业局的逾期鉴定,我的70亩地没能种上玉米和小麦,也没有收获。
综上所述,由于汝州市农业局的监督不到位(森林庄稼医院就在汝州市农业局门口),才导致不良商贩违法买卖,给我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在我向汝州市农业局反映情况时,作为商贩直接负责人的汝州市农业局不依法履行职责,造成我反映的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扩大我的损失。现在正是法治建设的良好期间,希望有关部门予以重视,依法处罚有关责任人员,并赔偿因汝州市农业局的违法作为给我造成的经济损失,还我公道。
电视台采访报道见:
原文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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