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1-02 15:49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去年,平顶山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污染防治为核心,以强化总量减排为重点,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开拓创新,持续而为,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2013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推动了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促进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平顶山市政府办公室在会上通报了2013年度各县(市、区)政府,新城区和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的环保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县(市、区)政府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郏县、舞钢市、湛河区、卫东区政府为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完成优秀单位;宝丰县、新城区、叶县、新华区政府为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完成先进单位;鲁山县、石龙区政府为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完成单位。
平顶山市直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市农机局、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畜牧局、市工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工信局为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完成优秀单位;高新区、市住建局、市城市公用事业局为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完成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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