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1-06 14:24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石龙区法院马高伟同志因公殉职
作者:石龙区法院宣 发布时间:2009-10-21 12:57:00
平顶山法院网讯 10月16日,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审监庭庭长兼监察室主任马高伟同志在随平顶山中院组织的赴山东诸城市法院参观学习审判监督职能转变考察组考察学习时,因突发脑溢血不幸因公殉职。10月12日,平顶山中院组织全市法院审监庭庭长赴全国审判监督职能转变试点法院——山东诸城市法院考察学习,12日中午,在考察组尚未离开诸城法院时,马高伟同志突发脑溢血,诸城市法院及平顶山中院考察组随即拨打120电话,迅速将马高伟同志送往诸城市人民医院抢救治疗。诸城市法院高度重视马高伟同志的病情和治疗情况,积极协调该市人民医院迅速组织专家组进行抢救,因马高伟同志脑干大面积出血,经专家组全力抢救治疗无效,于16日上午9时许不幸因公殉职。马高伟同志在参加考察组出发前一天即感身体不适,同志们劝其休息,但他说,自己是感冒,喝点开水就好了,仍为撰写案件审理报告坚持工作至深夜。
马高伟同志1970年7月出生于新华区滍阳镇井营村,中共党员,1991年7月毕业于平顶山市技工学校,1991年8月进入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 2005年12月任审监庭庭长、监察室主任,二级法官。
马高伟同志参加工作以来,牢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职责,忠实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时代法官精神,秉公执法,廉洁办案,服务群众,先后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起,接待信访当事人1000多人次,使大量矛盾纠纷及时妥善化解;多年来,马高伟同志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夜以继日,忘我工作,经常深入山村、矿区巡回办案,辩法析理,答疑释惑,面对面解决矛盾,化解纠纷,他所办理的案件调撤率均在85%以上,经他办理的案件无一申诉改判;马高伟同志业务娴熟,工作认真,办案讲究方式方法,待人和气,深受当事人的信赖、同志们的赞誉、两级法院领导和辖区党委政府的肯定;马高伟同志清正廉洁、刚正不阿,不徇私情,严格自律,安于清贫,勤勉正直,面对金钱、人情等各种诱惑,坚守法官职业操守,保持人民法官的公正廉洁本色;马高伟同志关心来诉来访群众疾苦,多次深入群众,带案下访,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多次从微薄的工资中资助困难群众,多次在业余时间为困难群众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主动为困难当事人筹资修缮房屋,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马高伟同志参加工作以来,马高伟同志分管的工作多次受到省市法院表彰,个人九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第1页 共1页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石龙区法院马高伟同志因公殉职》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pds.yuduxx.com/shilong/110808.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