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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区法院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暨“六五”普法宣传活动
作者: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 黄霄 发布时间:2012-12-04 14:37:46
今年是“六五”普法第二年,为全面推动“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12月4日上午9时许,石龙区法院在石龙区人民路中段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暨“六五”普法宣传活动。党组书记、院长宋景婵和其他班子成员以及相关业务庭室的法官共18人参加了当日的普法宣传活动。
2012年以来,该院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在全区范围坚持“六项措施”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活动。一坚持“领导带头”,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二坚持“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三坚持“普治并重”,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四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五坚持“合力共建”,积极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六坚持“逐步推进”,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
当日,该院从司法为民的角度出发,抽调与群众生活联系较密切的、业务精通的法官到活动现场提供咨询服务,对前来咨询的群众,有问必答,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共为过往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7人次;为扩大法制宣传面,还印制了200份法律知识宣传单,分发给街道上的过往群众,使他们真正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同时专门制作了一期以“六五”普法活动为主题的宣传板报,放置在宣传活动现场,从而达到此次活动“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指导思想的宣传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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