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2-01 12:15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根据上级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加强对法院工作外部监督的要求,石龙区法院积极安排部署、快速推进实施,率先完成了执行监督员选聘工作,于8月22日上午在该院会议室召开第一次执行监督员座谈会。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景婵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广跃,政治处主任梁剑峰及全体执行干警参加座谈。
该院聘任的五名监督员分别系该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基层组织代表、村民代表,是该院经过所在单位推荐,政治处、执行局共同把关选拔,优中选优最终确定。
座谈会上,该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梁剑峰宣读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实行执行监督员制度的规定》和该院《关于聘任刘志浩等同志为石龙区人民法院执行监督员的决定》。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广跃向监督员介绍了该院执行工作概况,重点阐明当前“执行难”问题的成因与对策,并做表态发言。五名执行监督员也分别发表意见,畅谈对执行工作的认识,表示对工作的理解、支持,并提出了一些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宋景婵院长向被聘任的五名监督员发放聘任书,并作总结讲话。她指出:加强工作监督,是人民法院本质属性的必然体现,是人民法院改进执行工作,实现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是强化政法干警队伍建设的客观需要。作为执行法官,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的监督,也是人民法官的最起码的要求。同时,希望各位执行监督员要发挥各自职业的特点,从不同的角度,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法院的工作,协助法院出谋划策,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努力把这支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百姓满意的政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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