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3-12 10:57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作者: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 黄霄 发布时间:2014-05-28 10:55:13
5月27日上午,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群众评价会,对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工作情况开展群众评价以及对下一环节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石龙区委第二督导组副组长蒋先顺,成员苗颂伟、白国庆出席会议,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廉政监督员、社会法官等及该院中层正职以上干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孟永奇主持。
评价会上,石龙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景婵就区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的工作进展、工作特色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汇报,区法院严格按照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积极把握活动指导思想,认真对照总目标和总要求,遵循基本原则,深入实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以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为着力点,以改进司法作风为重点,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持续深入开展了“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私情、除贪腐”和“司法作风整顿”及“让当事人把话说完”活动,教育引导干警增强群众观念,坚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保持司法廉洁,真正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以活动促进工作,以工作检验活动成效,努力达到“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的活动效果。宋院长指出,区法院要在区委第二督导组的精心指导热忱帮助下,再接再厉,扎实做好“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凝聚审判工作发展的正能量。
区委第二督导组副组长蒋先顺对该院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的工作进行了评价。他指出,区法院从活动启动到现在,能积极按照区委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区委各项工作要求,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基本做到了坚持高起点开局、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尤其是在立行立改方面,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在增强群众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效、端正服务之风方面,认真践行群众路线和为民宗旨,以实际行动让群众看到了变化。今天的评价是对区法院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工作的检验,按照要求将对第一环节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全面审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边学边改、领导带头等情况,真正做到学习教育求深、听取意见求实,为下一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工作打牢基础。同时他强调,进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后,要正确处理好教育实践活动和日常审判工作的关系,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用推进改革发展的成效检验作风建设的成果。
会议最后,按照议程安排,区委第二督导组向全体与会人员发放了群众路线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群众评价表,就区法院开展活动第一环节情况进行了测评,并组织该院部分干警分别进行了谈话。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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