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3-29 15:42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平顶山市石龙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石龙区社会养老中心室内电器采购招标公告
石龙区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室内电器采购,已经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平顶山市石龙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石龙区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室内电器采购
1.2采购编号:slzc2014-09-04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招标内容:空调及壁挂电视机;
2.2供货期:60日历天;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3.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包含本次采购所需货物并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和服务能力;
3.4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货物品牌的生产厂家或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生产商的应提供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3.5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投标人具有2011年9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合同原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4年9月19日—2014年9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报名。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平顶山中兴路长安宾馆三楼会议室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其它有关事项:
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生产厂家或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生产商的应提供产品的生产许可证)、2011年9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合同原件)、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1)报名时查看以上原件,留存复印件两套(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满足以上报名条件后即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6日9:00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2014年10月16日9:00整。
6.2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七楼)。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市石龙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5-7255085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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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fs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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