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1-24 15:03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积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坚持化解矛盾关口前移,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扎实有效地推进诉前调解工作。截至目前,该院诉前调解解决矛盾纠纷105件,有效缓解了审判工作压力;调处案件自动履行率85%以上,未出现一起当事人反悔和引发涉诉信访情况,收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一是深化一个认识。深刻认识到当前群众诉求更直接、更广泛、硬性裁判存在诸多不利因素、诉讼资源有限等客观实际,探索出诉前调解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具有“便民、高效、成本低”等优势作用,思想先行,精神指路,积极予以推进。
二是搭建一个平台。积极筹措资金和调配办公用房,在院立案大厅内成立了诉前调解室,争取区委、政府支持,协调人民调解员、“148”法律服务人员常驻办公,因案邀请公安、国土、房管等部门联合办案,有效搭建了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诉前调解对接平台。
三是组建一支队伍。指定立案庭负责人负责牵头指导诉前调解室工作,建立调解联络员制度,广泛吸收人民陪审员、社会法官、人民调解员,以及工会、妇联、基层组织人员充实到诉前调解工作中来,发挥各自特长优势,强化调解力量。
四是建立一套机制。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它单位研究出台了《关于强化诉前调解实施方案》,规范了诉前调解机构职责、受案范围、工作程序、目标考核等内容,有效规范了诉前调解的机制运行。
五是突出一个理念。该院将诉前调解作为展示法院外部司法为民形象的亮点工程,突出便民利民特色,制定并严格落实“四个一”服务措施,即当事人到庭后先送一个微笑,说一句温馨的问候语,让一个座位,倒一杯茶水;深入开展“四少”活动,即让当事人少等一分钟,少误一点工,少跑一趟路,少费一点心,进一步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提高工作效率,从细微处增进来访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六是形成一种导向。充分利用诉讼引导、门户网站,以及巡回审判活动、“一村一法官”联络活动等形式,加强对诉前调解优势作用的宣传,让基层群众近距离感受诉前调解带来的便利,增强当事人对诉前调解工作的认识,扩大社会影响力,引导群众自觉自愿通过诉前调解解决矛盾纠纷。(王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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