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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石龙区政府法制办2008年工作总结

[摘要]2008年,平顶山市石龙区法制工作在该市法制办的正确指导下,在区政府的大力领导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工作激励机制,增强了各级领导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了各级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了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全面推进了依法行...

    2008年,平顶山石龙区法制工作在该市法制办的正确指导下,在区政府的大力领导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工作激励机制,增强了各级领导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了各级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了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全面推进了依法行政的进程。
    一、充分发挥政府法制办的综合职能,努力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石龙区法制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完成领导交办事项,努力当好领导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到为领导分忧、解难。尤其是在指导工作、做出行政决策时,充分发挥法制办依法行政参谋助手作用,使政府各项工作,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今年以来,区政府法制办共参加政府常务会议及区长办公会议20余次,提出了大量科学的、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使一些政府感到十分棘手的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按照政府工作安排,法制办积极参与区政府的各项社会事务,如信访案件、煤矿塌陷、安全生产、招商引资等各个方面,为全区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该法制办对政府下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杜绝了违法违规文件错误指导工作现象的发生。同时,我们还及时上报市法制办备案,做到有件必备。对区政府各部门上报区政府的文件、汇报材料、重大事项报告进行严格把关,凡是呈报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的材料,涉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法制办都一一审查,确保领导依法合理决策和批示。同时,及时、主动地帮助解决相关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困难、问题。对涉及法律法规政策模糊、不清楚时,及时给予答复、解释,对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困难、违法行为及时给予帮助、纠正,维护了政府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扎实推进法治诚信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
  今年法治诚信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的重点是制度的健全和进一步完善。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法治诚信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准确掌握了各项制度建设的完成情况,并对一些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5月份召开的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法治诚信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与依法行政工作一起布置、一起安排,进一步明确了各项制度建设工作,还多次召开会议,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力争使制度更具可操作性、针对性,同时,还组织人员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制度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为“三型”政府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2.进一步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自2007年公布首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以来,区政府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及时把适用规则和罚款基准运用到执法实践中,取得了一定成效。按照《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区行政机关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龙政办〔2007〕23号)要求,今年完成了全部罚款项目的规范细化工作,对涉及面广、应用频繁、与群众关系密切、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以及自由裁量幅度较大的罚款项目采取重点审核把关,保证做到规范、合法、合理。同时,采取措施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有效地规范了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和人为性,为全区依法行政打下了坚实的制度保障。该区政府法制办和该区优化办结合,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为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对企业和当事人的数额较大的罚款,需先向区优化办报批,并书面向区政府法制办报备案,征得同意后方可行使行政处罚行为。有效规范了各单位在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进一步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并坚持同行业对比从轻处罚原则,本着以正面引导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对所有处罚项目按照最低阶次执行,对同一阶次按照同行业最低标准执行,避免人为加重企业和当事人经济负担。
  3.关于推进依法行政责任制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责任制工作,区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制定行政处罚首查先行整改制度的通知》(平龙政办〔2008〕49号)和《关于对行政处罚项目、标准、依据进行全面清理的通知》(平龙政办〔2008〕50号),加强制度建设。制定行政处罚制度是确保政府及其部门是否依法行政,是否按法律法规办事,是否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保证。为此,我们又相应制定并完善了《石龙区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石龙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及《石龙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对全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重新进行梳理,对各单位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重新进行界定,做到规范是目的,制度是保障。区政府法制办组织人员主动下基层,通过查找相关法律法规条文,专家咨询,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等方法,帮助其对自由裁量阶次制度进行整理和梳理,对存在的疑难问题反复进行研究,结合实际制定最佳的方案。力求达到制度化、合理化、规范化。同时,与区政府督查室结合,对各单位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进行跟踪问效督查,对重视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好的单位进行通报,有力地促进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4.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根据市政府法制办要求,开展了石龙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这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审查区委区政府、区政府及政府办制定的规范性文件283件,保留148件、废止127件、修订8件。清理工作中,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方法进行清理,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区政府法制办统一组织下,有负责实施的部门提出初步清理意见,再经法制办审定。各个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由本部门负责,经主要领导审查后,再报法制办审核。通过制订周密详尽的方案,并实际具体操作,确保了清理工作有序进行,并按时完成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5.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区政府依法行政目标管理总体要求,法制办于10月份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通过报送目录、确定案卷、集中评审、组织考核等阶段,评选出7份优秀案卷,2个先进单位。为了全面反映执法工作现状,采取由各单位先报送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目录,由法制办随机挑选案卷参评,使评卷更加全面、客观、公正。按照《石龙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严格对照标准要求,对每一份案卷进行审查,做到合法、规范。按照行政执法程序、案卷归档规定认真审查案卷,做好案卷存在问题的记录,查找相对应的法律条文,便于指导、纠正案卷问题。
  6.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区政府法制办、区司法局结合实际,在全区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并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诚信服务型政府的高度,深刻认识到在全区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目前,全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为了进一步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扩大示范单位的影响力,法制办会同区司法局对全区依法行政单位进行综合考评,确定煤炭局、交通局为石龙区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7.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以建立行政执法制度为重点,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完成全区部署的牵头任务,进一步优化全区的经济发展环境。为此,成立了由法制办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的区政府法制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落实石龙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任务的实施方案》,印发了《关于制定行政处罚首查先行整改制度的通知》、《关于对行政处罚项目、标准、依据进行全面清理的通知》,并召开全区各部门法制股长会议,明确任务、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目前全区具有行政处罚职责的部门已经完成了清理工作,并制定了行政处罚首查先行整改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全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做出贡献。
  8.按照省统一要求,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工作
     此项工作涉及面广,要求细致、严格。因次,区政府高度重视,为保证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工作的准确性,区政府开展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证件进行专项检查活动。通过对各个行政执法部门人员编制、证件是否及时年审、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有无严重违法行为、调离执法岗位和退休人员所持证件是否上缴、单位分立后证件分配等方面进行严格细致的调查、审验。对清查出的197个不符合要求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吊销,并在区电视台播出公告,同时,及时向市政府法制办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该项工作已顺利完成。
  9.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了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宣传活动,并在“12.4”法制宣传日,组织全区32个行政执法部门在区人民路中段集中进行了宣传,悬挂横幅28条,展出宣传版面30块,设立咨询台4个,散发宣传单2000余份。通过广泛宣传,使全区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依法行政、依法办事、遵法、守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加强对《行政复议法》的宣传,制作了以《行政复议法》内容为主的宣传版面,分别在区信访局、区行政服务大厅悬挂,且标明了市、区两级行政复议办公地址和接待电话,方便了群众对行政复议法的认识和了解,提高了群众的维权意识。
  10.“五五”普法
  “五五”普法是推进民主与法制进程的重要标志,区政府法制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建章立制、执法、司法和法制监督工作。同时,为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让广大群众深切感受到“法律就在你我身边”,根据我区“五五”普法的工作安排,区公安局、区司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校、进社区、进企事业单位,对《婚姻法》、《选举法》、《劳动法》、《合同法》、《土地法》、《环境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进行重点宣传讲解。通过普法,?提高了公民的法律素质,不断提升了公职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为我区营造了良好的的法治环境。
  11.按时按要求完成了双月工作情况及信息报送工作
  为使市推进法治诚信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准确地掌握法治诚信服务型政府建设动态,及时汇报近两个月工作开展情况及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同时,今年加强了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工作,把该区一些好的做法、经验及时报送平顶山市法制办,全年共报送法制信息30余份,多篇被省、市法制网采用。
  三、法制队伍建设
  石龙区政府法制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推动法制工作上水平,提高法制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为重点,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在区政府财政比较紧张的情况下,保证法制办正常办公经费全额到位,近期又从其他单位抽调学习法律专业的同志充实到法制办,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为法制办顺利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营造学习氛围。法制办把加强学习作为一项“基本建设”来抓,既要学习政治理论、市场经济等知识,又要不断钻研法律专业知识,全力打造学习型机关。三是强化服务意识。法制办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热情接待前来法律咨询的群众,并耐心解答,把为人民群众服务体现在日常工作中。
  在抓好法制办自身队伍建设的同时,积极指导帮助政府各部门加快法制队伍建设。目前,全区区直部门基本上都已成立了专职法制科室,有专门负责法制的工作人员。各部门法制机构积极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培训、搞好法制宣传,认真完成正常的法制工作。区政府法制办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制定规范性文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前都要由法制机构审查。工作中,有的单位法制科室的负责同志直接参与办公会议,对所有具体行政行为都直接参与,保证了依法行政贯彻在每项工作中。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法制办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作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如行政复议的工作进展情况不理想,执法调研工作探索的还不够深入。科学民主决策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有些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就上政府常务会,有的不经常务会讨论直接发布。各级行政机关领导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高,违法执法现象还时有发生,执法卷宗不够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不够顺利,个别部门领导不重视,责任追究机制有待落实等等。
  2009年区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一、继续加强基础工作建设。一是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制度落实上下功夫。二是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内容、标准、方式。
  二、继续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对各部门执法人员,通过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三、认真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在做好日常检查监督工作的基础上,重点监督执法部门罚缴不分离问题和社会执法热点问题。
  四、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起诉工作。认真履行区领导的法律参谋助手职能。
  五、认真审核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备案审查工作制度 .
  六、积极探索法制工作为经济发展服务的途径。
  七、及时完成市政府法制办和本级政府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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