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2-01 10:16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卫东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11月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申请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2016年11月30日~2016年12月6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75-3992692
通讯地址:卫东区环境保护局(平顶山市东安路86号)(467000)
拟审批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行业
类别
建设内容与规模
环评单位
1
豫森公馆项目
平顶山市瀚海置业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中段路南工程塑料院内
房地产业
一、项目概况:平顶山市瀚海置业有限公司豫森公馆项目位于平顶山市建设路中段路南,占地面积为25653.13㎡,建筑面积112018.63㎡,投资40000万元,建设五栋高层住宅,其中2栋30F,3栋18F,同时配套建设一栋2F物业社区用房等。
二、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问题:
本项目规划用地为原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用地,根据现场踏勘,规划用地范围内已拆迁完毕。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前身为平顶山市化纤厂,是大型企业,也是平顶山市的重要经济支柱企业,于1997年被中国神马集团兼并,组成成立了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位于该厂区,但未进行产品生产,于2003年搬迁至建设路东段开发区神马六六盐厂区内东侧。目前该地块已搬迁完毕,拆迁后污染即消失,不会对本项目的建设产生影响。
三、 审批要求:项目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限值要求;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限值要求;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固废全部妥善处置,不得排放。
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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