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1-05 12:40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根据企业的申请,依据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平顶山煤业(集团)十矿医院新发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三年。主要污染物COD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0.5224吨/年,COD排放浓度为43.0mg/l;氨氮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0.0522吨/年,氨氮排放浓度为0.625mg/l。
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办公室。公示期为2017年1月5日-2016年1月9日。
电话(传真):0375-3992773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东安路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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