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17 11:59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1. 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2.2项目编号:PXZC-B-2013054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设计周期:20日历天
2.5招标内容: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2.6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规程,满足业主要求,确保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批
3. 竞标人资格要求
3.1竞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2竞标人必须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竞标人2010年7月1日以来需有类似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项目负责人须为国家注册建筑师资格;
3.5根据平预防办[2010]1号文规定,投标单位应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谈判报名时间、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15日 至2013 年7月19日(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中段建设工程交易管理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
4.2报名时须携带:
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企业2010年7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符合资格要求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为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汪先生
电 话:0375-28630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汤女士
电 话:0375-6199517 1583751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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