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1-07 16:29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网友留言【医疗 咨询】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医院对外承包口腔科是违法的强烈要求火速取缔网友:匿名网友 (125.46.10.*) 2013-01-07 17:40 已回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三令五申强调公立医院不可对外承包科室的精神,为什么新华区人民医院长期以来对外承包口腔科?将口腔科承包给一个在市口腔医院曾因医疗事故被处分的刘XX。而新华区人民医院的领导却将房屋承包给刘XX以新华口腔科的名义开展个人诊疗活动应认定为违法行为。必须火速取缔。
1、 刘XX 是平顶山市口腔科医院的正式职工,为什么不在口腔医院好好工作,而去新华区人民医院大门外承包口腔科,并使用新华区人民医院的处方及发票,以新华区人民医院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门头叫新华口腔科,为什么不敢叫新华区人民医院口腔科,这很说明问题,她不是正式职工,确打着新华区人民医院的招牌以营利为目的开展个人诊疗活动,她就是承包老板。公立医院有承包老板就是违法的。打着新华区人民医院的招牌欺骗患者,使广大患者都认为大门外的新华口腔科就是新华区人民医院的口腔科,还有,刘XX在沁园小区还私设口腔诊所,门头叫喜洋洋口腔门诊。刘XX为什么如此嚣张,无法无天,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刘XX是平顶山市口腔医院正式职工,执业地点应在市口腔医院,为什么会变更到新华区人民医院大门外的新华口腔科呢?医生只能在一个地方执业,刘XX为什么可以到多个医院多个诊所执业呢?
2、 根据卫政法发【2004】224号文件第一条第五项规定: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承包,承租医疗机构科室或房屋并以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应认定为违法行为。刘XX是平顶山市口腔医院正式职工,不是新华区人民医院正式职工,在新华口腔科开展诊疗活动应认定为违法行为。根据省卫生厅严格禁止非法行医,重点查处公立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及合作医疗的违法行为,严禁科室承包、出租科室以及各种名目的营利性合作项目,如有发现机构有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有关人员。使有关人员得以非法使用该医疗机构的处方、发票等开展诊疗活动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进行处理。承包和承租医疗机构科室或房屋并以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承包、承租者予以处罚。
3、 近年来,刘XX曾多次参加了河南省举办的诊所老板管理培训班,请问,哪个国有医院的正式医生有资格参加这类型的学习班呢?唯有刘XX有资格参加,刘XX不是承包人能是什么呢?
4、 刘XX现任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医院的口腔科主任一职,是谁给她这样的权利,她的虚假宣传网上、晚报上随处可见,误导患者以为她就是新华区人民医院口腔科主任,以此来欺骗广大患者。
5、 由上可见,刘XX是一个实实在在地地道道的承包人。都是违法的,刘XX为什么能在新华区人民医院大门外承包口腔科那么多年呢?刘XX承包的非法收入,来源于新华区人民医院领导们在暗中纵容她、包庇她,使她如此的猖狂,如此的变本加利坑害广大患者。刘XX的非法收入用来行贿,是违法的。刘XX与新华区人民医院的领导们是钱权交易的利益关系。
6、 新华区人民医院个别领导明知外包科室是违法的,为什么不制止,还同流合污,为什么还会如此的包庇刘XX呢?新华区人民医院是国有医院、公立医院,不是私立医院,为了人民的利益,为了人民的健康负责,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有错必纠的原则,我们广大患者强烈要求取缔新华区人民医院大门外的外包科室新华口腔科,并追究其领导责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华区委回复时间:2013-01-30 16:00
经调查,新华区人民医院作为城市二级乙等医院,按照开办标准及规模应设立口腔科,于2004年新华区人民医院成立口腔科。因为医院缺乏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先后聘请平煤集团总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口腔医院专家来院坐诊并代教专科医师。后经医院多方考察,对口腔医院主治医师刘某某作为口腔科专业技术人员予以聘任,符合政策规定和要求。口腔科人员、业务技术、收入分配核算等与医院其他临床科一样纳入医院统一管理,新华区人民医院口腔科不是承包科室。关于网民反映刘某与医院领导之间存在钱权交易问题,经调查,无事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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