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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法院院长杨杰亲自督办执行案件当事人致信表示感谢
作者: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岳奇峰 发布时间:2012-12-13 09:37:33
平顶山法院网讯 近日,一执行案件当事人张某专门致信市中院郭保振院长,对新华区法院杨杰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表示感谢。
张某系一起借款纠纷案件的当事人。2010年7月26日,经新华区法院宣判,郏县某运销公司偿还张某借款本金及利息20余万元。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新华区法院虽多方努力,但一直未查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案件一直未执结。张某为此意见很大,加上张某身患重病,家庭经济困难,在多次执行未果的情况下,张某曾上访至省高院。
2012年10月29日,情绪激动的张某再次来到新华区法院执行局,在未得到明确答复后,张某来到杨杰院长办公室,将情况向杨杰院长作了说明。杨杰院长耐心倾听当事人的意见后,当即将负责此案的执行法官通知到办公室了解情况,详细询问案件未执结的具体原因,提出了工作改进措施,并要求执行局将该案列为重点案件,集中人员和精力,迅速行动,抓紧时间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穷尽手段限期结案,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汇报。
当事人张某对杨杰院长亲自督办案件的行为深表感激,在致信中称:“我在杨杰院长办公室总共半个钟头时间,杨院长就消除了我两年多来的心理积怨,回想此事,杨杰院长对法院工作业务如此的熟悉,处事干练的作风使我敬佩,他对我的态度就像是对待自己的亲兄弟姐妹一样真诚!”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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