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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城乡规划局关于加强规划中介服务机构业务联系的办法

[摘要]根据我局规划业务工作的特点,在地块勘验、规划坐标确定、日照分析核准、规划编制、规划核实等许多方面,需要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参与,并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业务成果报告。但是,由于我县该类中介服务机构缺乏、技术力量薄弱,导致日常规划业务工作...

根据我局规划业务工作的特点,在地块勘验、规划坐标确定、日照分析核准、规划编制、规划核实等许多方面,需要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参与,并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业务成果报告。但是,由于我县该类中介服务机构缺乏、技术力量薄弱,导致日常规划业务工作效率偏低、质量不高。因此,特制订“关于加强规划中介服务机构业务联系的办法”。

一、公开选聘规划局规划中介服务机构业务联系单位。

二、在规划局办公楼一楼设立“规划中介服务机构业务联络处”,由被选聘的机构派驻工作人员做好相关工作的业务联系。

三、该“办法”在鲁山县规划局网站进行公告。申请报名时间2016年7月18日至7月22日。

四、规划局法制办负责受理报名、资质审查等工作,报经局有关会议同意后,中介服务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法制办负责相关工作协调。

五、对规划局委托开展的中介服务工作,中介服务机构要全面、准确、及时完成,并给予适当的优惠收费待遇。

六、规划局将适时对被选聘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业绩评议,经评议较好的给予表彰,评议较差的予以解聘。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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