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18 14:15 我要投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平顶山成材实业有限公司梁洼镇杏山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平顶山成材实业有限公司梁洼镇杏山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该项目位于鲁山县梁洼镇,主要从事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的开采与加工。
其中,矿区位于鲁山县梁洼镇鹁鸽吴村张家坡山坡上,矿区面积矿区面积0.0357km2,开采标高自+172m~+152m,开采规模20万t/a,预计服务年限6.3年。
破碎加工区位于两间房村X028县道西侧,占地面积1.2hm2,主要生产工艺:原料—一级破碎—二级破碎—筛分,产品为石粉、小12、大12、13等四种建筑用石料,生产能力为20万t/a。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平顶山成材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姬经理 联系电话:13837117026
通讯地址:鲁山县梁洼镇鹁鸽吴村
三、承担本项目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903631975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型;研究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和技术文件,并进行初步的环境状况调查及工程分析;对环境影响因素和评价因子进行筛选,确定评价重点、评价等级;并进行工程分析、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结合公众调查结果给出评价结论,提出合理的环保措施和建议;将编写完成后的报告书报送相关部门审核,按照专家及管理部门意见修改报告书;最后完成报告书审批工作。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作为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请您提出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
(1)项目建设期间您最担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2)项目建成之后最应该加强哪方面的治理工作?
(3)项目建设是否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4)您是否同意项目在此建设?
(5)您对项目建设有何意见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形式和时间
公众可以在公示发布后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七、项目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欢迎来电或来函提出对本工程的意见。
平顶山成材实业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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