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23 15:11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汝州市政府系统党员干部于鹏高殴父弑爷、打砸抢封
相关部门无动于衷 推诿扯皮
河南省汝州市市政府市场发展中心党员干部于鹏高连续数次殴打亲生父亲于英奇,导致住院救治;率领打手闯进爷爷于文华家里,将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空调等家庭用品打砸抢掠一空;将父亲的英奇医院强行锁门封户半月之久,接着,又将要求开门营业的90高龄爷爷于文华辱骂推倒在大街上,致使当场死亡。如今,于鹏高的暴行已经过去七个多月,汝州政法公安部门避重就轻,推诿扯皮,将一桩震惊全市百万人的命案束之高阁,致使凶手逍遥法外,照常上班。
于英奇,今年66岁,河南省汝州市电业局退休职工,本市尚庄乡于庄人。现任汝州市英奇医院负责人。66岁,花甲之年,本应该儿孙绕膝、其乐融融,可是这样一个普通的愿望,对于我来说却难于登天。往事不堪回首啊。1995年,我离家到异国行医。2002年我回到了汝州,继续开办了不孕不育专科门诊,五年后又开办了“汝州英奇医院”。随后,我分别于2002年5月和2005年1月在汝州市望嵩张庄14排12号、汝州市洗耳北路路西17排1号购买了两处房产。
办理付款等手续时,于鹏高由其姨父和二外爷陪同,在没有我授权的情况下私自以自己的名义签订了购房合同。我知道此事之后不同意将房产的名字写成于鹏高,在办理房产的产权证时就想办法将两处房产办成了我的名字。他是我唯一的儿子。因此,父亲和我从小就对于鹏高过于溺爱,小时候学习就不好,我想办法让他参了军,上了大学,也入了党。后来,我托关系给他在汝州市市场发展中心找到了正式工作。再后来,我又给他找了对象,娶妻成家,生儿育女,尽到了一个父亲的责任和义务。
2008年2月25日夜晚,我正在睡觉,于鹏高酒后找到我,要求将两处房子的证件写成他的名字,我不同意,他就拳打脚踢,致使我冠心病复发。于鹏高扬长而去。我被人送到汝州市四院救治,住院期间他也没有来医院看过我一眼。同年4月22日,于鹏高因为一张十万元的存折,对我又是拳打脚踢,我被气的冠心病第二次复发,在汝州市二院住了将近一个月。最可恨的是,2009年6月,于鹏高、常秋一伙带领数人对我父亲的住处进行两次打、砸、抢。当我闻讯回到父母亲的家里时,家中一片狼藉,空调、热水器、柜子、浴霸、玻璃等物品被砸坏,洗衣机、摄像机、电脑主机、电动车等物品被抢走,损失在万元以上。警察接到报警后勘察了现场,取了证据做了笔录,但最后也没有依法处理。他们反过来劝我,家事最好调解。就这样,一桩打砸抢恶性事件就这样被以家事之名而不了了之。
于鹏高利令智昏、六亲不认,本属于我的财产却等不及继承,现在就要全部霸占。于鹏高则倒打一耙,2009年12月他将我告上了法庭。经过法院的审理裁定,判决洗耳北路路西17排1号及西16排2号房产在我有之生年拥有独立居住、使用权;英奇医院由我独自经营,自负盈亏;我有生之年于鹏高责无旁贷的对我负有赡养义务。对这些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条款,常秋、于鹏高母子二人至今拒不执行。
2011年8月23日下午,常秋、于鹏高母子等人来到英奇医院,赶走医护人员,谩骂我和我91岁高龄的父亲于文华,甚至责骂、辱骂前来制止的公安干警和市法院工作人员,强行锁住医院大门长达半月之久,经济损失惨重。9月1日,我到汝州市公安局保安公司,聘请保安维持医院的营业秩序。
9月7日上午,汝州市公安局保安公司指派二大队大队长李庆安、马占营、安留涛等12名保安人员来到英奇医院,维持医院的合法营业秩序。听说我的医院要开门营业,常秋、于鹏高伙同二女儿、三女儿及儿媳李娜等人来到现场,阻止医院开门营业。在保安的搀扶下,我父亲来到北边的一扇大门前,想要开锁进去,常秋、于鹏高、儿媳妇、二女儿便堵住门口吵闹,不准我父靠近,于鹏高大声叫喊“谁敢开门就打谁,医院是我的”;常秋指着我父亲骂道“死老头,你恁大年纪跟着干啥……”;二女儿说“你恁大年纪整天不正干,快100岁了还跟着闹啥来”,随即又举起肩上的挎包对准我父亲,威胁说“谁敢往前去”。父亲没有被常秋等人的阵势吓倒,再次上前开门,于鹏高大喊一声“打”,他们便粗暴地对我父亲推、拉、踢、踹,致使其当场倒地身亡。十分钟左右120急救车赶到现场,医护人员赶紧注射急救针,实施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但是已经无济于事,医护人员当场宣布父亲死亡。
晴天白日,朗朗乾坤,这种丧尽天良的行径竟然在人来车往、热热闹闹的繁华街道——汝州市名吃一条街上演了。老天有眼,于鹏高、常秋带头毒打我父亲的行径被隔壁商店的摄像头录了下来,有关部门也做了爷爷被人推倒殴打致死的鉴定,现场更有录像作证。目前,案件已经移交汝州市刑警队,但凶手至今仍然逍遥法外。
《汝州市政府系统党员干部于鹏高殴父弑爷、打砸抢封》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pds.yuduxx.com/ruzhou/104274.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