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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法院:当天立案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作者:汝州市人民法院 王旭辉 发布时间:2013-11-26 08:45:38
11月25日,汝州市法院立案庭开辟绿色通道,对王某等26人起诉的追索劳动报酬案件进行了立案审查,简化审查程序,当天审查,当天立案,切实减轻农民工的诉累,赢得了26位农民工的一致称赞。
王某等26位农民工是汝州市大峪乡铁炉马村的农民,在2013年到被告吴某承包的焦村乡新农村工地干活,工程结束后,被告吴某也支付了部分工资,但剩余部分工资没有支付,经吴某等26人多次讨要未果。由于每人所欠工资额都不多,打官司王某等人也怕麻烦,抱着试试看的心理,11月22日,王某通过电话向立案庭进行了咨询。马春红庭长了解情况后,认为这属于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决定开启立案绿色通道,并且告知农民工可以缓交诉讼费。经过多次沟通,11月25日,王某等26位农民工到达汝州市法院立案庭,向法院提交了民事诉状,立案庭简化审查程序,当天审查,当天立案,切实减轻农民工的诉累。
汝州市法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集中办理已经形成了常态化管理,立案庭按照院党组的统一部署,制定各项措施,设立农民工绿色通道,专人审查,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工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依法减、缓、免收诉讼费,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取得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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