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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店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摘要]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5〕39号)、《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夏店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汝政办〔2015...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5〕39号)、《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夏店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汝政办〔2015〕83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市政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计划2015年全面完成我乡20个行政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明确承包地块的空间位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实现面积、合同、登记簿、权证“四相符”,达到地到户、权到家、人定心的效果。同时,建立集确权登记、土地流转、纠纷调处等为一体的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系统。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必须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要以现有承包台账、合同、证书为依据确认承包地归属,坚持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户承包地块和面积相对不变,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的起止年限不变,严禁借机违法调整、打乱重分或收回农户承包地。对个别村组部分群众要求调地的,要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妥善处理。对确因自然灾害毁损等原因需要调整的地块,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调整后再予确权。

(二)坚持以确权确地为主。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要坚持以确权确地为主,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坚持农地农用。对农村土地已经承包到户的,都要确权到户到地。对于不能确权确地到户的,要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制定的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条件和程序,在农民群众自愿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得违背农民意愿,行政推动确权确股不确地。也不得简单地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强迫不愿确股的农民确股。

(三)坚持依法规范有序操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参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3号)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在不违背法律政策精神的前提下,通过民主协商妥善处理疑难问题。权属争议未解决的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四)坚持以农民群众为主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做到内容、程序、方法和结果四公开,切实保障农民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村(组)集体的确权登记颁证方案,要在本集体成员内部充分讨论,达成一致。承包地块面积、四至等表格材料要经过农户签字认可。对于外出农户,要及时通知到户到人。鼓励各地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组织农户互换并地,解决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

(五)坚持分级负责。乡、村两级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负责。乡级承担组织实施责任,村组具体落实本村组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各级要明确专人,履行专责,做到上下联动,形成整体合力。

(六)坚持因地制宜鼓励创新。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探索符合实际、科学简便、节俭实用的方式方法,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对内容准确无误、手续完备、无任何遗留问题的承包地,可直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在经济和群众思想基础好的村(组),可直接进行股份制改造,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入户调查、公示、实际测量,打印证书等工作,交由社会承担。

三、工作内容

(一)清查土地承包档案资料。对相关权属档案资料进行清查、整理、组卷,按要求进行补建、修复和保全,摸清承包地现状,查清承包地块的名称、坐落、面积、四至、用途、流转情况等原始记载,重点解决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种类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摸清农户家庭承包状况,收集、整理、核对承包方代表、家庭成员及其变动等信息。要坚持把档案清查、整理与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相结合,推进土地承包原始档案管理数字化。

(二)调查土地承包经营权。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查清承包地权利归属。重点是做好发包方、承包方和承包地块调查工作,如实准确填写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制作调查结果公示表和权属归户表。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结果为基础,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依据,充分利用现有的图件、影像等数据,绘制工作底图、调查草图,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要求,采用符合标准规范、农民群众认可的技术方法,查清农户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空间位置,制作承包地块分布图。调查结果经村(组)公示、乡确认后,作为确认、变更、解除、注销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进行补测核实。

(三)完善土地承包合同。根据公示确认的调查成果,完善土地承包合同,作为承包户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定依据。没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要重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丢失、残缺的农户,进行补签、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实际承包面积与原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记载面积不一致的,要根据本集体确权登记颁证方案进行确权。属于原承包地块四至范围内的地块,原则上应确权给原承包农户。未经本集体成员协商同意,不得将承包方多出的承包面积转为其他方式承包并收取承包费。土地承包合同记载期限应以当地统一组织二轮延包的时点起算,承包期为30年,本轮土地承包期限届满,按届时的法律和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规定执行。

(四)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乡农业管理部门要根据完善后的承包合同,以承包农户为基本单位,按照一户一簿原则,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明确每块承包地的范围、面积及权利归属,作为今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础依据。已经建立登记簿的承包农户,要补充完善相关登记信息。承包农户自愿提出变更或注销登记的,经核实确认后予以变更或注销,并在登记簿中注明。

(五)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根据完善后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建立健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责任权利明确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和修订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由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按照统一式样印制。已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书,由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收回上交并销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载明的户主或共有人,要体现男女平等的原则,在尊重家庭意愿的基础上,夫妻双方可共同作为承包方代表和共有人进行登记。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要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并注明确权方式为确权确股;承包方有意愿要求的,发包方可以向承包方颁发农村集体的土地股权证。在完善合同、颁发经营权证书过程中,本着自愿原则,农户要求公证的,由市司法局公证机构集中统一办理公证。为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衔接,今后承包农户可以自愿申请、免费换取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相衔接的证书。

(六)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要按照《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农经发〔2014〕12号)的要求,认真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研和利用等工作。档案管理工作应当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同步部署、实施、检查和验收,做到组织有序、种类齐全、保管安全,各种各类归档材料应符合长期保管的要求。

四、方法步骤(一)准备阶段

1.成立机构。成立夏店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农办,负责编制实施方案、制定相关政策制度、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督查工作落实、核查总结验收等日常工作。各行政村成立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全体干部、村民代表及老党员、老干部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村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制定方案。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5〕39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科学制订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村组集体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方案,要在本集体成员内部充分讨论,达成一致,切实做到农民的事让农民自己做主。

3.宣传发动。全乡召开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部署动员会议,统一干部思想,部署开展工作。要组织编印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明白纸”、宣传册,解读政策,澄清疑惑,明确要求。乡、村组要分别召开乡村干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宣传动员,用横幅、标语、广播、写公开信、电视、网络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党的现行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讲清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义、原则、目的、内容、方法和步骤,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为登记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开展培训。乡农办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培训工作,对参与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以及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落实到基层。要研究解决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明确政策界线和解决办法,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基础。

(二)确权登记颁证阶段

1.调查摸底

(1)查清承包底数。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成果和二轮延包以来建立的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结合农村土地承包台账、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等档案资料,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权属性质、土地种类和经营方式,形成基础数据和矢量图表,作为确权登记颁证的原始资料,并将调查结果落实到户。

(2)查清农户状况。对承包人、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土地变动等各方面情况和信息进行收集、归纳、整理、核对。

(3)梳理矛盾纠纷。注意发现、梳理已存在和可能发生的土地承包纠纷等问题,充分发挥乡村调解和市仲裁机构的作用,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2.测量地块成图。由测绘单位按照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技术规范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和绘图,并标注地块编码和面积,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图。经村、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组审核地籍草图后,由农户指认签字。

3.公示审核。经指认签字后的工作底图汇总结果和地块草图要在村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对公示中农户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后作为承包土地地籍图,由村组上报乡政府。

4.建立登记薄。根据村组上报的登记资料,由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按照统一格式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薄采取纸质和电子介质。

5.颁发证书。按照“申请、审核、登记、发证”的登记程序,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为依据,由市政府核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6.资料归档。按照2010年农业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0〕12号),由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整理登记相关资料进行归档。

(三)总结验收阶段

确权登记颁证行政村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总结,上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领导小组组织对各行政村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在此基础上,对全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上报申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由乡长为组长,乡农办、乡财政所、乡国土资源所、乡综治办、乡民政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

(二)搞好部门配合。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乡党委、政府关于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加强村(组)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村委会的职能作用,动员和组织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三)把握政策界限。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在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的基础上,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实测面积经公示后据实登记,作为确权变更依据。实测面积暂不与按承包面积确定的农业补贴基数挂钩,也不与其他需要农民承担的费用和劳务标准挂钩,待中央明确政策后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对延包不完善、权利不落实和管理工作不规范的,予以依法纠正。对存在争议和纠纷的,先依法解决,再予以确权登记。工作中既尊重历史,又正视现实状况,充分尊重农户意愿,解决农民实际承包经营的土地面积与原合同记载不一致等问题。

(四)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情况报告、监督检查和成果验收制度。认真执行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展情况定期上报规定,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检查监督和情况调度,坚持定期调研和巡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确权登记颁证任务完成后,依据农办经〔2015〕5号文件,由乡组织自查,迎接上级核查、验收。

附件1:夏店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夏店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督导检查组人员名单

附件3:夏店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纠纷调处组人员名单

附件1:

夏店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韩沛毅(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张照锋(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刘书豪(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振江(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宋玲杰(乡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

霍世杰(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史东和(副乡长)

甄晓辉(副主任科员)

范中伟(副主任科员)

成员:郭增利(乡财政所所长)

王增民(乡农办主任、中片副片长)

王新伟(乡国土资源所所长)

曹琳琳(乡团委书记、档案室主任)

牛俊强(派出所所长)

潘中安(西片副片长)

甄丰涛(东片副片长)

王兴安(北片副片长)

程相永(南片副片长)

孟伟(安监办主任、环保所长)

王伟(信访办主任)

刘书峰(党政办副主任)

李志剑(司法所所长)

彭殿利(乡综治办主任)

王红义(乡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农业服务中心,成员魏建党、杨利乾、平建伟、栗亚培,王增民兼办公室主任,值班电话:6775803。

附件2:

夏店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督导检查组人员名单

组长:张照锋(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副组长:甄晓辉(副主任科员)

成员:郭增利(财政所所长)

曹琳琳(乡团委书记、档案室主任)

刘书峰(党政办副主任)

高莹磊(乡党政办副主任)

督导检查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政府办公室,刘书峰兼任办公室主任,值班电话:6775803。

附件3:

夏店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纠纷调处组人员名单

组长:刘书豪(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组长:甄晓辉(副主任科员)

成员:王伟(乡信访办主任)

李志剑(司法所所长)

彭殿利(乡综治办主任)

邵经媛(司法所干部)

高莹磊(乡党政办副主任)

督导检查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司法所,李志剑兼任办公室主任,值班电话:677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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