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6-05 21:25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为进一步推动平安农村建设,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根据汝州市综治委的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平安乡镇’’和“平安村”创建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平顶山市及汝州市平安建设工作要求,广泛开展“平安乡镇”、“平安村”创建活动,使广大群众参与平安创建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平安建设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农村社会稳定局面进一步巩固、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为加快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乡镇”、“平安村”创建活动,力争2013年底“平安村”达90%以上,以小平安促大平安,不断提升全市平安建设整体水平。
三、创建标准
(一)“平安乡镇”标准
本年度1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2、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3、不发生进京赴省、平顶山市集体上访和个人非正常上访事件。4、不发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事)件。5、不发生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严重违法违纪问题。6、完成“平安村”创建年度目标,且公众安全感指数高于全市平均数。
(二)“平安村“标准
本年度:1、无刑事案件。2、无被刑事处罚的人员。3、月级集体上访和个人非正常上访。4、无邪教活动。5、无“黄赌毒”现象。6、无群体性事件。
四、评先办法
“平安村”的评选按照“公正公开、民主透明、严格程序、统一标准、加强监督、优胜劣汰”的原则,采取内部考核评比与社会公开评选相结合、自下而上评选推荐,逐级命名表彰的办法进行。定期组织复查,对出观问题或不符合标准的,视其具体情况,给予通过批评、限期整改、取消命名等处理。
五、工作要求
开展农村平安创建活动是落实全市平安建设会议精神和加强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具体体现,是深入推动全镇平安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有力措施。各行政村、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发动。各行政村、各部门要把“平安乡镇”、“平安村”创建活动纳入年度平安建设工作计划中,创建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要不定期采取督查、暗访等形式,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总结和推广开展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职极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参与平安创建工作。严格兑现奖惩,对工作落后、治安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单位,严格责任追究,取消年度评先资格、通报批评、重点管理、一票否决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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