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9-07 10:35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为了进一步加大小屯镇信息宣传工作力度,全方位宣传小屯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的各项成就,为各级领导提供科学参考依据,提高小屯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镇党委就信息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打好对外宣传主动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内树正气,外树形象,为建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小屯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工作要求
1、新闻宣传报道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全镇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典型经验。信息必须客观、准确、真实,经验类突出工作措施和成效,问题建议类要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便于领导科学决策。
2、凡报道小屯有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稿件,必须由主管部门领导审核后报送;凡报道重大活动的新闻稿件,由党政主要领导审核;所有稿件未经审核授权,不得向外发布。
3、出现突发事故(事件)或出现新闻负面报道,必须迅速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以便及时掌握信息,掌控妥善处理负面报道的主动权。如果必须上报,必须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经由镇主要领导把关签字;遇有新闻单位暗访或独自采访,要迅速向镇党政领导报告,经领导批准按照领导要求去具体办理,不得迟报、瞒报、漏报,不得自行做主。
三、任务分解
1、镇党委宣传部门承担对外宣传的主要任务,镇党政办承担对上级党政部门的信息报送主要任务。
2、各部门、站所设立专职信息员和通讯员,负责本部门日常信息和通讯报道的撰写、报送工作。工作信息向镇党政办报送,通讯报道向宣传办报送,每篇不少于100字。经审核通过后,信息由党政办工作人员负责向上级党政部门相关刊物报送。通讯报道文稿由镇宣传办负责向上级媒体报送。
3、各部门、站所稿件任务分配:
每周必须上报一篇工作信息或者新闻报道的有: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站、电子商务站、农业服务中心、共青团、村镇建设中心、信访办公室、综治办公室、组织办公室、民政所、土地所、中心校、人居环境办公室、食品安全办公室。
每两周上报一篇工作信息或者通讯报道的有:社保、财政、卫生、环保、工商、司法、三资、人大、老干部、武装部、文化、交通,工会、妇联、纪检。
4、各部门、站所稿件统计以原始稿件署名为准,鼓励信息员提供成稿。
四、奖励标准
1、等级划分
(1)中央级:党政部门,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新闻媒体,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科技日报、新华每日电讯、经济参考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网、新华网等。
(2)省部级:党政部门,中央、国家各部委办公厅,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河南政府网;新闻媒体,中央部委类报刊、河南日报、大河报、河南经济报、河南卫视等。
(3)地厅级:党政部门,省委、省政府各职能部门;新闻媒体,平顶山日报、平顶山晚报、平顶山电视台等报刊和相关网站。
(4)汝州市级:党政部门,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刊物,以及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简报、通报。新闻媒体:今日汝州、汝州新闻网、汝州文明网、汝州电视台等。
2、奖励条件
凡在上述各级部门刊物刊发,落款为小屯镇党委、政府的,或者新闻媒体上刊播的,署名为小屯镇干部职工,正面宣传小屯镇的相关稿件。
3、奖金标准
(1)中央一套播出的配有画面的专门报道每条奖励2000元,未配有画面的报道、在中央电视台其它频道的报道每条奖励1000元。人民日报刊发稿件,100字以下奖励500元,配图片刊发1000元;1000字以内1000元,配图片加500元;超过1000字奖励3000元,配图片加500元。
(2)中央级其它报刊奖励根据在全国的影响力给予300——2000元不等奖金。
(3)省部级媒体根据稿件质量、字数及是否配图等情况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800元。
(4)汝州工作信息、政府工作快报刊发稿件每篇奖励50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简报、通报每篇奖励30-50元,今日汝州1版刊发稿件每篇奖励50元;汝州新闻网、汝州文明网、汝州电视台、今日汝州2、3、4版刊发播出的稿件每篇奖励30元。“汝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乡镇动态专栏”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10元。
(5)主流刊物采用的调研文章(论文),中央级、省级、地厅级采用每篇奖励1000、800、500元。汝州市级采用每篇奖励300元。
五、考核办法
1、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发稿统计工作,每月10号左右公示上一月各部门、站所的信息报送情况,奖金每季度兑现一次。对于不能按时按量上报工作信息的部门、站所,第一次口头批评,第二次通报批评并扣除部门负责人相应年终绩效考评分。
2、宣传工作记入年底站所长绩效考评。标准分为20分,如在年终绩效考评中不能按时按量完成信息上报任务,根据各部门、站所任务分配情况,少报一次扣除0.4或0.8分。
3、每周报送工作信息情况计入专职信息员绩效考评。标准分为20分,如在年终绩效考评中不能按时按量完成信息上报任务,根据各部门、站所任务分配情况,少报一次扣除0.4或0.8分。
4、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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