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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法院副庭长被指捏造“葫芦案” 人大启动监督程序

[摘要]汝州市人大对“问题卷宗”启动监督程序 就三天办结案件中暴露的问题,郭晓东向汝州市人大法工委等上级部门反映。 “人大法工委接到郭晓东的投诉后,立即对汝州市法院做出的2010第1856号民事调解卷宗进行了初步调查,发现确实存在问题。”4月20日,汝州市人大...

  汝州市人大对“问题卷宗”启动监督程序

  就三天办结案件中暴露的问题,郭晓东向汝州市人大法工委等上级部门反映。

  “人大法工委接到郭晓东的投诉后,立即对汝州市法院做出的2010第1856号民事调解卷宗进行了初步调查,发现确实存在问题。”4月20日,汝州市人大法工委主任张彦斌受访时说,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三天时间,这种闪电速度在汝州市法院虽然罕见,只能让人猜测可能是人情案。从卷宗反映的审理程序来看,确实存在着不少问题。

  张彦斌称,这起案件在诉讼费缓交程序上有问题,2010年8月22日,原告刘志强写了缓交诉讼费申请,审批表显示应交诉讼费9680元,在没有主管院长审批意见的情况下,就开始通过立案环节,进入审理程序。这里面存在着一些问题,是不是牵涉到法院内部人员操作,需要调查以后才能清楚。

  “案件诉讼保全也不符合规定,申请人没有提供等额现金担保。”张彦斌称,从卷宗来看,还存在着同一人在同一起案件审理当中身份多变的问题,这是绝对不允许的。

  “目前,人大法工委正在积极调查,并将此案转交汝州法院落实,督促汝州法院对其中的问题尽快纠正。法工委也会及时听取法院的汇报,以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公平”。

  一当事人被刑拘承办法官被免职

  郭晓东说,按照正常的立案程序,一个案件从接待大厅到承办法官,除了特别案件,没有3天以上的时间几乎不可能。而这个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只有3天时间,如果不是人情案,汝州法院有几个案件能是这种速度?

  针对郭晓东和汝州市人大提出的不同意见,汝州市法院如何反应呢?

  在立案审批表上签名的是一名姓杨的副院长,在受访时表示,当时负责审批的副院长不在,他才在案件审批表上签了字,但对案件的具体情况并不了解。针对案件审理中出现的问题,他联系了分管民事案件审判工作台的潘副院长。

  潘副院长又联系了民三庭的杨庭长,要求他对此案件做出解释。

  杨庭长介绍说,审理此案的主审法官是李洪斌,是民三庭的副庭长。年后接到群众反映和人大问询后,法院纪检监察室专门调取了此案卷宗。由于在审理其他案件时涉嫌经济问题,李洪斌已被免去副庭长职务,现在只是一般工作人员。

  在李洪斌副庭长涉嫌经济问题被免职时,4月17日,离奇案件中的被告孔学仁,也因涉嫌非法集资,已被汝州警方拘押。

  郭晓东称,律师调阅了这起存在多处“硬伤”的卷宗,发现原被告互相勾结,和办案法官串通一气,捏造虚假债权债务,违法办案,闪电突击调解,利用诉讼手段坑害其他债权人利益。这起“人情案”导致《汝帖》无法正常出版,不利于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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