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1-18 21:04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平顶山石龙区法院坚持把保密工作贯穿于法院各项工作的始终,积极落实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的各项要求,在强化保密领导、保密意识、保密管理和保密设施上狠下功夫,针对当前信息安全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防范问题,提出四项措施,确保审判执行工作秘密万无一失。
一是开展保密教育,提高干警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干警学习国家《保密法》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以及上级有关审判保密工作的规定,定期组织干警观看涉密警示片,逢会必讲保密工作,让每一名干警真正认识到人民法院是保密工作的重要单位和特殊部门,不仅要严守审判秘密,还要严守国家秘密。同时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全体干警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感,把保密工作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的每个环节,严防泄露审判和其他工作秘密现象发生。该院要求专职机要保密人员上岗前一律参加保密专题教育和专门培训,强化了专职机要保密人员的保密意识,使他们具备了专职保密工作应有的保密知识和保密技能。
二是明确保密范围,加强审判保密管理。为切实做好保密工作,该院根据工作性质,对全院涉密重点单位、重点人员、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了明确界定。在立案、审判执行阶段,对案件承办人以及合议庭成员和审委会委员讨论研究的案件,明确提出保密要求,归档前严格审查是否存在泄密漏洞现象。同时为杜绝网络泄密事件发生,明确专人负责局域网和外网安全建设,定期对干警进行微机操作安全教育,禁止非本单位人员操作法院微机,严防网络泄秘事件的发生。通过对保密范围和内容的界定,明确了职责,落实了责任,确保了保密工作有的放矢。
三是增强保密意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办公室作为保密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制定完善保密制度,组织保密知识学习,定期对保密工作开展检查的同时,严格控制机要文件、加密传真和归档案卷的阅读范围,对传真文件坚决做到明来明往,密来密复。按照审判保密工作的规定,要求审判人员不准将案卷材料交给非合议庭组成人员保管,不准合议庭以外人员打印裁判文书,承办人员不准在案卷归档前将案卷交给他人代管,不准泄漏合议庭及审委会对案件的评议和研究讨论的有关情况,与案件无关的审判人员不得随意复制和摘抄关于案件评议结果或审委会讨论笔录。
四是严格保密管理,强化信息网络安全。严格执行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使用保密有关规定,对全院所有连接特网计算机派专人检查,发现涉密信息,刻录成光盘保存后立即从计算机中清除;对传输涉密公文的传真机、计算机使用加密装置,绝密级公文不得使用计算机、传真机传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实行统一购置,统一标识,严格登记,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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