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1-27 04:16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1997年12月10日 10时50分,平顶山市石龙区五七(集团)公司大井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79人,直接经济损失480万元。
一、矿井概况
五七(集团)公司为区办集体企业,隶属于区计经委。该公司下属有大井、南井、劳动服务公司井、实业公司井、三井及焦化厂等8个单位。发生事故矿井是大井,该矿位于平顶山市石龙区张庄村,原为石龙区南顾庄乡办企业,现归属于五七(集团)公司。1997年元月,五七(集团)公司将大井承包给公司副经理高国荣,承包期一年。
大井现有职工1100人,为有证矿井,采矿许可证号为集煤延字(1997)第012号,生产许可证号为X160401001。该矿于 1985年建井,1987年投产,设计能力为12万t/a,实际生产能力为14万t/a。
该矿开采己16-17,煤层,煤层走向南东,倾向北东,倾角为30~150。煤层厚5~8m,瓦斯等级为低瓦斯矿井。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爆炸指数34%。煤层具有自然发火倾向,自然发火期1~2个月。矿井正常涌水量 15m3/h,矿井储量已趋枯竭,在长385m,宽83m的煤柱上同时布置2个掘进头和2个高落式采面生产。
该矿采用一立一斜开拓方式。立井井筒直径为4.2m,并深288m,用2500/1200-JR148-6型绞车,0.75t矿车,罐笼提升,副井原为斜井,斜长240m,倾角250,采用中央边界抽出式通风,井口装有14#离心式和45kW轴流式主要通风机各一台,1997年12月初通风系统改造竣工后,新风井直径2.6m,井深248m,安装有BK54系列15kW节能风机一台,并于 1997年12月7日 试运转, 1997年12月10日 (事故当班)正式运转。
大井采用双回路供电,分别由南顾庄变电站和马道变电站送至五七矿变电所,变压后至井下。入井电缆号为ZQ30-6000-3×95。井下共有各类电气设备24台件,总负荷520kW。
二、事故发生及抢救经过
1997年12月10日 8点班,大井区共入井124人,其中采、掘面68人,机修30人、巷修19人,区直人员3人,公司辅助救护队员4人、分别在1、2号回采面和1、2号掘进头等地点作业。10 时50分,大井区主井井口工袁克奇发现井口冒黑烟,便马上向高国荣报告,高国荣立即往井底车场打电话询问情况,井下打点工说:“过来一阵风,把我的帽子吹掉了”。高国荣随即让井长杨波往井下采面打电话,但没人接。这时井下脱险的工人开始升井,并报告说:“井下瓦斯爆炸了”。10时55分,公司安全副经理刘运志、安检科长张松、大井区井长杨波、副井长段玉成、公司辅助救护队队长樊海彬、安全员尚新国等11人立即赶到井下,他们从皮带巷进去40多米,见前面巷道严重冒顶堵死,便立即返回,但皮带头处也发生冒顶将他们堵在里面,后经40多分钟内外自救脱险。10时55分,五七(集团)公司向石龙区政府和区煤炭局报告事故情况。11时30分许,区委、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领导相继赶到事故的现场,并立即调韩庄矿务局、石龙区和五七集团公司共6个救护小队进行抢救工作。平顶山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同志闻讯后立即赶到现场,成立抢险指挥部,指挥事故的抢险工作。
河南省副省长李志斌接到报告后,立即带领有关厅局负责人火速赶到现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并就事故的调查工作作了安排。煤炭部副部长王君及劳动部、全国总工会的领导也先后赶到事故现场,对事故抢救及调查工作作了重要指示。由于井下巷道破坏严重,抢救工作十分困难。经过17天的奋战,已有67名遇难矿工升井。 12月26日 ,因工程巷CO严重超标,发现火区,时刻有二次爆炸危险,经抢险指挥部研究决定砌筑隔爆墙,封堵了工程巷。
三、事故原因
(一)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风流短路,风量不足;大串联通风;局部通风机吸循环风;盲目向采空区送风,导致瓦斯增大、瓦斯聚集,达到爆炸界限;违章放炮,是这起瓦斯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大井承包后,为了追求高额利润,重生产、轻安全,不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在长385m、宽83m的狭小煤柱上同时布置4个采掘面,超通风能力生产。安全检查力量严重不足,井下每班仅一个安全员,不仅要检查十多个地点的瓦斯,还要负责局部通风、排查隐患等,工作量大,难以保证“一炮三检”和瓦斯检查制度的落实。
(三)五七(集团)公司对大井以包代管,对安全包而不管。公司对大井实行吨煤包干,材料费包干,对大井的安全工作长期不管不问,放任自流。对大井通风系统改造这一重大项目,也未引起重视,对改造方案没有认真审查把关,对改造后风流严重短路,风量严重不足也没有管理;该井突击组织生产,多头作业,风量严重不足,大串联通风,循环风等问题,不管理、不制止,是这起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石龙区煤炭局对该矿实行行业管理有畏难情绪,未能依法有效地履行行业管理职责,部分干部工作不深人、不扎实,对五七(集团)公司请示通风系统改造的问题,虽然有明确意见,但缺乏认真负责精神,在长达4个月的时间,对该矿这一重要工程的实施情况不检查、不过问,致使该矿在通风系统改造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也是造成这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特别是在 12月8日 接到省煤炭厅关于煤矿安全的三个紧急指令后,思想重视不够,指令落实不力,没有采取断然措施将该矿停产整顿,也是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五)石龙区政府有关领导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忽视对区办五七(集团)公司煤矿的管理。对该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重视不够,五七公司长达9个月没有总工程师,区政府没有及时安排,使煤矿生产技术力量薄弱,管理水平下降。
四、防范措施
(一)认真学习江泽民总书记对安全工作的三条指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摆正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按规定配齐安全检查人员,充分发挥安检人员的监督作用,严格执行业务保安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并使之有效地运行,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二)五七煤矿应立即理顺通风系统,合理布置采掘工程,消灭串联通风,实行以风定产,规范瓦斯检测工作,杜绝生产区域内的一切火源,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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