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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平顶山市特大瓦斯爆炸事故(2)

[摘要](三)切实加强安全管理。要尽快配备五七煤矿总工程师,统筹考虑全矿的“一通三防”工作,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加强技术、机电设备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使之落实到实处。...


    (三)切实加强安全管理。要尽快配备五七煤矿总工程师,统筹考虑全矿的“一通三防”工作,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加强技术、机电设备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使之落实到实处。


    (四)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五七集团公司要按有关规定的要求,加强三级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搞好自己分管的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工作,同时要加强自身建设,尽快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适应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的需要。


    (五)要尽快分清职责、理顺关系。区政府领导要明确分工职责,避免因职责不清和职责交叉而影响工作,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也要明确分工管理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工作,群策群力,搞好安全生产。
    (六)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改进作风。深入一线,深入井下,靠前指挥、切实帮助、督促企业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多为企业办实事,多为企业排忧解难。

 

    附:技 术 分 析

 

    一、爆炸地点的确认


    经井下现场勘察,在二号掘进头(即工程巷)迎头以外120m的木棚向外倾倒,多处冒顶;局部通风机被冲击波冲出4m多远,且调转方向;胶布风筒多处崩为碎片,有明显烧焦痕迹;巷道内5名遇难人员全部向外倾倒。经确认,二号掘进头为瓦斯爆炸点。


    二、瓦斯积聚原因


    (一)矿井风量严重不足。

 

    1997年12月7日 ,矿井通风系统改造后新的通风系统为主立井进风,新立井回风,BK-54型主要通风机运行,12月10日8点班正式运行。事故发生后经现场检查,斜井底有一掘进头,斜井口安装一台11kW局部通风机向掘进头供风;风井出煤,斜井口简易风门频繁开启,漏风严重,斜井底与新风井之间无风门控制。由于斜井至新风井之间通风流程短,造成风流严重短路。经测算,新立风井主要通风机运行后,斜井漏风量(含11kW局部通风机)已达300m3/min,致使矿井主要生产区的四个采掘头风量仅有280m3/min。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无论是按小班入井人数(135人)计算,还是按实际生产能力计算,实际风量达不到需风量(最低648m3/min)的百分之五十,这是造成瓦斯聚积的重要原因。


    (二)严重违章作业,多个采掘头串联通风。


    在长385m、宽83m的煤柱上,只考虑生产,不顾安全,盲目安排四个采掘头同时生产,每头安装一台11kW局部通风机供风,由于风量严重不足,造成循环风。更为严重的是置《煤矿安全规程》于不顾,在采掘工作面多处串联通风(包括主立井底的掘进头最多达三个头串联通风),在没有瓦斯断电保护装置和瓦斯超限报警撤人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冒险作业,这也是造成瓦斯聚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瓦斯检查制度不落实。


    矿井实行承包后,每班仅一个安全员,负责安全检查和瓦斯检查工作,要对生产区四个采掘头和主立井底一个岩巷掘进头进行瓦斯检查,同时要对全井10个密闭及巷道进行检查。还要对放炮实行检查,根据工作量计算,很难落实“一炮三检”、“巡回检查”等有关瓦斯检查的规章制度。根据调查,安全员瓦斯检查记录及瓦斯填报只记录一次数据,缺少分次巡回记录,更谈不上高瓦斯地点的专职检查。


    (四)工程布局不合理,造成老空区瓦斯涌出。


    矿井全部为掘进头高落式回采,工程布局过度集中,在1997年6~10月,回采区段结束后发现采空区瓦斯大,在砌筑7#、8#、9#密闭巷口发现瓦斯经常达到3.5%~4.0%,然而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在没有探放措施情况下,盲目向采空区送巷,第二掘进头(工程巷)正前和顶部均为采空区,受采动影响,瓦斯必然会通过煤体裂隙涌入掘进巷道,这也是发生这次事故的重要因素。事故发生后,在第二掘进巷恢复过程中,共排放瓦斯4400m3,但久排不下,后因发现CO,被迫打隔爆墙封堵,进一步证实了瓦斯涌出的可能性。


    三、引爆火源的认定


    12月10日 8点班,正值市安全互检,当班机电队副队长郭天明组织机电人员早上8点入井,对机电设备进行检查,未发现井下有停风和其它异常现象,并证实上午9点到第二掘进巷时,看到工人正准备打眼,另据脱险人员反映,惯例是回采头先放炮出煤,而后掘进头再放炮,事故当日上午10时,回采头才放完炮。根据计算,放炮员从回采头走到掘进头,完成装药、撤人等一系列准备工序,放炮时间与事故发生时间吻合。另外在清理巷道时,遇难者矿灯未发现有引爆迹象,刮板运输机未开动,煤电钻也无引爆痕迹。由于该掘进头 12月24日CO达到0.015%,有发火现象,为防止事故扩大,打隔爆墙封堵。因此,认定这次事故是因放炮火源引起的瓦斯爆炸事故。


    综上所述,可以认定,这次事故的发生,其直接技术原因,是矿井通风系统改造措施不落实,矿井风量严重不足,工程布局不合理,串联通风,造成采空区瓦斯涌出后不能及时排放,使瓦斯超限,达到爆炸界限,放炮火源引起局部瓦斯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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