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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区法院努力实现矛盾化解关口前移 积极开展“一村一法官”活动
作者:石龙区法院 黄霄 发布时间:2011-10-17 16:40:05
平顶山法院网讯 为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妥善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增强法院干警的司法为民意识和能力,10月份以来,石龙区法院选派16名法官进驻全区16个社区,努力实现矛盾化解关口前移,促进辖区社会稳定。根据活动方案,此次活动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有:一是人人参与,全面进驻。要求各联系村法官在包村联系过程中,单独入村或结合巡回审判入村每月不少于2次,走访农户不少于20户,并切实当好“三员”,即普法宣传员、法律咨询员、矛盾纠纷调解引导员,真正做到俯身基层,服务基层。
二是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坚持“六进”、“六访”。“六进”:联系村法官要进办事处、进村组、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户,倾听和收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乡、村搞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对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梳理,并建立台账。“六访”:做到对“六类重点家庭”必访,即有矛盾纠纷的家庭、涉法涉诉人员家庭、刑释解教人员家庭、近两年受过不法侵害家庭、对法院工作有意见的家庭、要求法院解决问题而问题尚未解决到的家庭。
三是加强协调,化解纠纷。在联系活动中,将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解决并反馈,重要问题须反馈给政法委和区委政府,建立联系村法官、区政法委、区委政府三级社会矛盾联合化解机制,并做好对民调组织和社会法庭化解矛盾纠纷的指导工作,确保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是严明纪律,树立形象。要求驻村联系法官在村工作期间要着制服,在包村联系过程中要做到生活要俭朴、作风扎实,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法院“十条禁令”,不准扰民、插手村级事务、索要和收受任何财物,坚决杜绝话难听、脸难看,对群众诉求漠不关心的现象,倾心以公正、廉洁、为民的法官形象不断赢得辖区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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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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