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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顶山市卫东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摘要]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十四) 关于平顶山市卫东区 2014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5 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1月17日在卫东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卫东区财政局局长 林 洁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卫东区 2014...

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十四)

关于平顶山卫东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1月17日在卫东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卫东区财政局局长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卫东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财税部门在经济增速放缓,财政收支压力进一步加大的严峻形势下,全力谋划,主动作为,充分发挥财税职能,推进财税改革,提高征管质量,发挥资金效益,较好的完成了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财政预算任务。

(一)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2014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80401万元(含市下划六税基数),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全年实际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382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4.3%,同比增长18.6%,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为66%,税比位居市辖四区第一位。

(二)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2014年地方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73480万元,全年实际完成支出91006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完成年度预算的123.9%,同比增长12.2%
法定支出完成情况:教育支出22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农林水事务支出3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9%;科学技术支出1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7%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算账,2014年,我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上年结余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减去结算上解后,全区可支配财力预计为91465万元(不含基金),收支相抵,结余结转459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卫东区2014年财政收支主要项目完成情况见附表一)

(三)2014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特点

2014年,按照区委对财政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创新思路,科学理财,促进了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强征管、促征收,财政收入实现稳步增长

推进财税改革。调整税收征管考核办法,理顺财税部门同街道办事处之间的税收关系,有效调动了街道办事处和财税部门培植财源、加强征管的积极性。
强化目标管理。落实收入责任制,逐月量化分解收入任务目标,实行季度考核奖惩。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税收征管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加强税收征管。继续实行部门联动,做好重点税源监控,提高征管质量。开展了房地产业、建筑业税收专项清查和土地使用税专项治理工作,建立个体税收管理台账,多管齐下,堵塞漏洞。
强化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非税收入监管,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2.调结构、惠民生,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财政支出实现新突破。2014年,财政部门在抓好收入的同时,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3958万元,使地方财政可支配财力达到91465万元。在此基础上,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其中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与就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支出达到67890万元,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4.6%
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安排资金1092万元,用于天宏小学教学楼、平马路小学教学楼、二十四中办公楼、明珠世纪小学校园改造、实验小学校园改造、建东小学校园改造等工程建设;安排资金590万元,用于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筹措资金50万元,继续实施名师名校长名校工程;安排资金128万元,为全区12个街道办事处建立社区教育中心,38个社区建立社区居民教育学校;安排资金398万元,用于均衡教育发展仪器设备购置;安排资金1380万元,用于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支出;安排资金288万元,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安排资金270万元,用于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安排资金154万元,用于解决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安排资金90万元,用于发放退休民办教师养老补贴。
增强文化建设活力。安排资金80万元,用于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和基层电影放映工作;安排资金42万元,用于创建全国文化先进区;安排资金113万元,用于两馆扩建及免费开放;安排资金15万元,用于举办第七届社区文化艺术节;安排资金66万元,用于城市社区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和农村文化建设;安排资金22万元,用于文物保护工作;筹措资金210万元,用于完善2个街道文化中心、4个社区文化活动室和6个农村文化大院硬件设施;安排资金120万元,用于电子政务建设。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安排资金183万元,用于社区经费支出,服务社区居民;安排资金46万元,用于社区义工补贴;安排资金100万元,用于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安排资金347万元,用于示范社区建设;安排资金213万元,用于促进就业创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安排资金585万元,用于优抚优待及抚恤;安排资金413万元,用于落实义务兵优待政策;安排资金215万元,用于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安排资金2310万元,用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安排资金336万元,用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安排资金15万元,用于农村五保对象供养;筹措资金1448万元,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为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人员发放养老金987万元;筹措资金400万元,用于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筹措资金350万元,组建3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升级10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推进医疗卫生改革。提高城乡医疗保障水平,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280元提高到320元,住院补偿封顶线由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共发放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金4166万元;筹措资金610万元,持续推进健康卫东建设;筹措资金1356万元,用于续建公共卫生综合服务中心;筹措资金1083万元,免费为辖区居民开展11项公共卫生服务;筹措资金246万元,进一步扩大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实施药品零差价销售;安排资金50万元,全面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安排资金30万元,继续为区属小学二年级适应症学生免费实施窝沟封闭;安排资金520万元,用于独生子女奖励和计生家庭补助;安排资金100万元,用于计生健康检查、四项手术等技术服务;安排资金25万元,用于计生专管员队伍建设。
加强公共安全管理。筹措资金500万元,建成区、街道、社区(村)三级平安建设视频监控体系;筹措资金400万元,购置城市主战消防车1台、消防宣传车2台,设置消防宣传大型户外橱窗5个,新建消防体验中心1处;安排资金56万元,用于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安排资金100万元,用于司法救助和信访救助;安排资金393万元,用于支持辖区公安派出所工作;安排资金864万元,用于治安巡防队伍建设;安排资金381万元,用于城管工作及队伍建设;安排资金80万元,购置10台城管执法车辆。发
抓好惠农政策落实。安排资金243万元,用于国家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惠及农户10341户;安排资金111万元,用于农机具购置补贴,补贴大型农机具44台;安排资金75万元,实施夏、秋季秸秆还田补贴;筹措资金410万元,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筹措资金67万元,用于养殖业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安排资金35万元,用于焦庄、门楼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20万元,用于竹园村农田水利建设。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筹措资金4592万元,用于东平郏路南延、开发一路北延工程;筹措资金2362万元,用于孟平铁路复线征地补偿和附属物拆迁;筹措资金1500万元,用于湛河治理拆迁工程;安排资金850万元,用于五一路、大众路改扩建工程;安排资金377万元,新建辛北葡萄园路,改建竹魏线、竹岳线等农村公路;安排资金270万元,购置环卫机械2台,升级改造垃圾中转站2座、公厕3座;安排资金1200万元,用于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清扫保洁;筹措资金1250万元,升级改造城市街头游园33处,新增城市绿地10万平方米;安排资金600万元,完成城郊造林绿化2510亩;筹措资金330万元,实施美丽乡村行动,修建垃圾池171座,改造农村厕所1707户;安排资金70万元,完善金牛山风景石榴园基础设施建设。

3.抓改革、促规范,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部门预算管理更加合理。严格预算执行,加强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规范财政运行行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建立定期报告制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全区三公经费同比下降30.8%
财政国库管理深入推进。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完善支付审核流程,加强对财政性资金使用的动态监控和分析,全年累计支付资金101457万元,其中财政直接支付77559万元,占总支付的76.4%
国有资产管理更加规范。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开展事业单位产权登记,进一步规范了对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收益管理。
政府采购工作不断加强。严格政府采购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全年预算采购金额14728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3013万元,节约财政资金1715万元,综合节支率11.64%
投资评审工作效果明显。全年完成投资评审项目33个,送审金额10699万元,审减金额1687万元,审减率为15.8%,有效地控制了项目建设成本,节约了财政资金。
公务卡制度改革有力推进。印发了《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减少现金提取和使用,全区128家预算单位全部实现公务卡结算,共计办理公务卡1937张,累计支付金额635.8万元。
财政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度,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制订了卫东区会议费、培训费及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完善事前、事中、事后财政全覆盖的监督机制,开展了收支两条线检查、小金库清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工作。
各位代表,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受国内经济下行、全面推行营改增及实施新预算法影响,财政增收不确定因素增多;二是我区财政缺乏支柱性税源,加之房地产业市场疲软,财政增收难度很大;三是保运转、保民生、保法定刚性支出不断增多,受养老保险并轨及其它民生支生增长影响,2015年财政支出将大幅增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区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今年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打造经济强区、建设宜居市区、构建和谐城区目标任务,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促进全区经济发展;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预算执行,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我区率先全面小康、建设美丽卫东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综合考虑财税政策调整的增减因素,2015年,我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86029万元(含市下划六税基数),同比增长7%。按照上述收入预算安排意见和现行财政体制算账,2015年我区财力预计可达83789万元(含上级提前告知项目资金),依照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确保重点的原则,我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83000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2.9%,主要用于政策性工资津贴、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各项法定支出增幅按照高于经常性收入增幅安排,其他项目支出大体与上年持平,执行中将从严、从紧把握。

(卫东区2015年财政收支主要项目预算安排情况见附表二

三、2015年财政重点工作

2015年,全区财税工作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把握改革机遇,顺应政策导向,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抓好重点工作落实,多措并举,确保全年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一)加强财源建设,狠抓财税征收,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创新支持方式,努力培植财源。一是统筹安排预算资金,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和第三产业发展,为我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二是加大政府融资和资本运作力度,筹集更多资金,推动项目建设。三是积极利用上级土地收储政策,加大土地收储力度,增强财政支付能力。四是加大对招商引资支持力度,促进更多项目引入落地,扩大税源基础。
强化税收征管,多方增加财力。一是注重财政经济运行分析,积极应对经济增速放缓、税制改革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强化增收的稳定性。二是全面推行税源建设网格化管理,建立税源台账,对工商户纳税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全面掌握税源情况,夯实财源基础。三是规范税收征管,加强对金融、房地产等重点行业的税源监控,确保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四是积极支持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健全协税护税机制,促进税收征管工作取得实效。五是建立护税固税机制,为重点税源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稳定税源。六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强化票据源头控管,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二)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民生,推动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强化支出管理,加大民生投入。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按照保运转、保民生、保法定的支出原则,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支出的投入,推动公共财政资源向民生领域倾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统筹做好养老保险并轨和公务用车改革工作。
厉行勤俭节约,增强保障能力。严格预算执行,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相关文件要求,大力压缩三公经费,严控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强财政监督检查,规范单位财务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三)加强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提高财政管理运行效率

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推进项目库建设,整合规范专项经费使用,减少部门结转结余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整体效益。建立健全支出绩效考评机制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升预算单位财务综合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规范公务卡强制结算范围,进一步加大公务卡结算力度;继续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升值,有效防止资产流失。积极稳妥地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增强预算透明度。研究开展三年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
各位代表,顺利完成2015年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和指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激发创新活力,增强发展动力,凝聚力量,扎实苦干,圆满完成各项预算任务,为率先全面小康、建设美丽卫东做出应有贡献。

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 2015年1月15日

 附表一         

卫东区2014年财政收支主要项目完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行号项目财政收入项目财政支出本年 预算实际
收入
占预算的%比上年同期增长%本年
预算
实际
支出
占预算的%按可比口径增长%1地方财政收入总计8094184278104.1 18.3 地方财政支出总计7402092824125.4 12.8 2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合计8040183827104.3 18.6 一、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合计7348091006123.9 12.2 31、税收收入659145533183.9 1.2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788623323130.4 16.8 4其中:国内增值税10709792674.0 11.9 国防876979.3 115.6 5 营业税270102104577.9 -22.7 公共安全35143964112.8 -2.5 6 企业所得税118881016985.5 16.7 教育1925022678117.8 0.0 7 个人所得税5807349160.1 119.1 其中:普通教育    8 资源税     职业教育    9 城市维护建设税1654111267.2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10 房产4218385491.4 62.7 科学技术9501299136.7 0.2 11 印花税1621126478.0 66.5 文化体育与传媒409769188.0 0.1 12 城镇土地使用税3881103284.3   社会保障与就业808610809133.7 -5.6 13 土地增值税10871440132.5 -6.8 医疗卫生642112477194.3 54.8 14 车船税432545126.2 33.3 节能环保78173393.9 1.4 15 耕地占用税11003382307.5 -31.9 城乡社区事务61256443105.2 48.7 16 契税     农林水事务18483195172.9 4.7 17 烟叶税     交通运输139127619.8 -61.6 18 其他税收收入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235119796.9 2.6 19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536708132.1 28.3 202、非税收入1448728496196.7 77.8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166  21其中:专项收入2077158876.5 -10.6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550556101.1 -38.4 22 其中:教育费附加收入 956 -22.5 住房保障支出18111970108.8 50.3 23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2724271100.0 4.5 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24 罚没收入740709.5 62.8 储备事务支出    25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23001094.7 275.9 26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24744059164.1 20.3 其他支出300265  27 其他收入492418508375.9 174.4      28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4045183.5 -14.4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5401818336.7 58.4 29其中: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收入42031976.0 -22.6 其中: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42038491.4 -44.6 30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               

附表二

       卫东区2015年财政收支主要项目预算安排情况表 单位:万元收 入支 出项 目2014年预算2015年预算增幅%项 目2014年预算2015年预算增幅%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合计80401860297.0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合计734808300013.0 1、税收收入6591462205-5.6 1、一般公共服务178862017512.8 增值税107091196911.8 2、国防87903.4 营业税2701023535-12.9 3、公共安全3514386511.0 企业所得税1188810859-8.7 4、教育19250193500.5 企业所得税退税   5、科学技术950109915.7 个人所得税58073691-36.4 6、文化体育与传媒4094192.4 资源税   7、社会保障和就业8086962119.0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8、医疗卫生6421804625.3 城市维护建设税16541376-16.8 9、节能环保7818458.2 房产税42183775-10.5 10、城乡社区事务6125711916.2 印花税16211536-5.2 11、农林水事务1848219518.8 城镇土地使用税3881366252.1 12、交通运输13911325-4.7 土地增值税1087202286.0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235164733.4 车船税43250015.7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53670832.1 耕地占用税1100157643.3 15、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契税   16、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烟叶税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120  其他税收收入   18、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5505561.1 2、非税收入144872382464.5 19、住房保障支出1811297064.0 专项收入2077269729.9 20、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27242980.6 21、预备费23002000-13.0 罚没收入74083271025.3 22、国债还本付息支出0550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23、其他支出3003000.0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474278612.6      其他收入4924571616.1     注:2014年收入预算含市下放六税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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