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2-01 11:13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区人民政府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根据中央、省、市和《卫东区委办公室卫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区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卫办〔2015〕15号)有关精神,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目前实施的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进行了全面清理调整,现将区政府办公室等26个单位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
区政府办公室等26个单位共保留964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行政许可75项、行政处罚594项、行政强制33项、行政征收19项、行政给付35项、行政检查70项、行政确认38项、其他职权100项。机关事务管理局等8个单位没有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不予公布。
经区政府审定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及部门制定的权力运行流程图,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编制清单的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二、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权力
区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区级部门不得擅自变更权力,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的权力事项,切实做到“政府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要严格执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按照行使权力所要承担的责任,落实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三、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区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能变化,及时调整完善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调整,由实施机关提出申请,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报区政府审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为准。
四、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运行
要以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运行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区编办、区监察局、区政府办、区行政服务中心等要建立有效督查监管机制,确保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落地见效。
26个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请登陆平顶山市卫东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eidong.gov.cn/)查阅。
附件:1.区政府办公室等26个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事项统计汇总表
2.区政府办公室等26个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事
项目录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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