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3-18 11:57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各街道团工委,区直各单位团委、总支、支部,辖区各企业团组织:
现将《卫东区第四届 “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望接此通知后,对评选活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推荐工作,确保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中共卫东区委宣传部 共青团卫东区委员会
2016年3月7日
卫东区第四届“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一、评选宗旨
开展卫东区第四届“十大杰出青年”(以下简称“十杰”)评选活动,旨在倡树“勇于担当、争先创优”精神,宣传和表彰在我区“打造经济强区,建设宜居市区,构建和谐城区”建设中涌现出来的青年典型,树立当代卫东杰出青年的良好形象,在全区进一步优化青年成长成才环境,激励广大青年刻苦学习、扎实工作、服务社会、建功成才,促进广大青年在实施“十三五”规划中发挥生力军作用,为“率先全面小康、建设美丽卫东”加快转型发展奉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评选条件
“卫东十杰”作为卫东区共青团的综合荣誉,其申报人选必须是青年中的典型代表,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业绩或在其他方面有重大贡献,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对青年具有示范引导作用。同时,申报人选还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卫东辖区内学习、生活和工作的18~40周岁公民;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理想坚定、勤于学习、创新实践、勇于开拓,是广大青年志存高远的榜样;
3、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为卫东区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榜样;
4、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热心公益、甘于奉献,是广大青年修身立德的榜样;
5、已当选历届区级以上“十杰”者和正科级(含正科级)以上干部不参与评选。
三、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由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共同主办,并组成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指导评选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区委,负责具体评选事宜。
四、评选办法
1、此次“十杰”评选活动采取各级党、团组织自下而上推荐的方法产生预备候选人,同时接受有突出贡献的青年自荐。组委会办公室将对自荐者进行资格审定和实地考核,经组委会研究确定预备候选人,并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提交组委会,经组委会最终确认产生。
2、此次评选采用网络公示的方式,公众可登陆以下网站浏览候选人个人情况(卫东网www.weidong.gov.cn或微信公众号“卫东宣传”)。
五、评选步骤
此次评选分四步进行:
1、推荐人选 (2016年3月10日——3月30日)
推荐采取四种办法:一是通过各级党、团组织推荐,各级组织要在认真评议、层层选拔的基础上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人选,并经单位同意后上报。各街道、区委各部委、区直各部门向组委会推荐申报1名候选人;二是其它各类组织推荐,民营、私有等各类合法团体和组织都可推荐;三是群众推荐,每个公民都可以向组委会推荐符合入选条件的青年;四是自我推荐,每个符合条件的青年都可以自我推荐。推荐和自荐的人选要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于4月10日前,将所需材料上报组委会办公室。
2、审议初评候选人(2016年4月1日——4月15日)
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上报的推荐人选等相关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提交组委会审议,推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将被取消参选资格。组委会根据推报人选的事迹情况,综合考虑人选的地区和行业结构分布等因素初评出20位候选人,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
3、候选人公示(2016年4月16日——4月23日)
组委会办公室对初评出的20位候选人进行公示,通过网络介绍其简要事迹,广泛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候选人事迹公布一周内,如有异议,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书面报告组委会办公室。
4、评选表彰“卫东十杰”(2016年4月24日——4月30日)
由组委会评选产生10名第四届卫东区“十大杰出青年”,另外10名候选人授予卫东区“十大优秀青年”荣誉称号。再次予以公示,并进行隆重表彰。
六、评选要求
1、“十杰”评选推荐范围广,包含全区各个领域和行业,望各单位给予高度重视,确保评选活动的参与面和影响面。
2、在推报(自荐)候选人的工作中,要坚持择优原则,所推荐(自荐)的人选应是本地区、本系统成绩最优秀、贡献最突出、青年中最具影响力的代表人物和杰出青年;着重考虑在我区各项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并在广大青年中产生较大影响的人选;着重考虑扎根基层、工作在第一线,并具有较强示范性的人选;着重考虑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并能在广大青年中形成强烈导向的人选。
3、各单位推荐的“十杰”人选要尽可能照顾到不同行业和女性及少数民族青年代表。
4、各单位推荐的“十杰”人选必须征求同级党委意见。
5、推荐人选需报送如下材料:
(1)候选人登记表一式两份,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上报。
(2)候选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3)候选人事迹材料3份,3000字以内,事迹简介10份,500字以内。要求内容真实生动简炼。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统一使用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均需本人签字、工作单位审核盖章,并提供所有文字材料的电子版;务必在4月10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韩彤
联系电话:3992639
E-mail: pwdtw@126.com
附件:1、卫东区第四届“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名单
2、卫东区第四届“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推荐登记表
《关于印发《卫东区第四届“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pds.yuduxx.com/weidong/357138.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