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4-15 12:04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发表日期:2016-04-14 15:06 信息来源:卫东区环保局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分类
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单位
卫东区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
文号
平卫环报(2016)2号
报告下载地址
卫东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平顶山万达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平顶山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平顶山万达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区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平顶山万达广场项目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中段路南,规划用地为原棉纺厂用地,东至河南佳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园小区),南至河南平棉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地(在建碧桂园小区),西至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神马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土地,北至建设路,项目地块西侧和南侧均为规划道路。项目总用地面积
二、该《报告表》编制规范,内容全面,提出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结论可信,可以作为下一步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落实相应环保投资。确保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粉尘、噪声、废水和固体废物等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理。同时你单位在项目的施工和运营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扬尘治理;建设中严格落实《平顶山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施工期的楼房主体必须使用全封闭围挡防风抑尘,粉状料堆采取覆盖及洒水抑尘等措施,在风力达到四级以上的情况下要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及时清除施工场地及运输路面散落的土、石屑,运输车辆要定期冲洗,运输建筑材料车辆要加装篷布。
2、减轻噪声污染;施工期间各种施工机械的使用应在昼间进行,特殊施工期间确需昼夜连续施工时,夜间施工需经区住建局批准,报区环保局备案,要使用商品混凝土以减少噪声源产生的影响,公共辅助性设施如风机、水泵以及空调产生的噪声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做到达标不扰民。
3、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施工、装修期间产生的弃土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弃物集中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要分类处理,及时清运至垃圾中转站,防止二次污染。
4、 做好废水防治;施工期间建设临时沉淀池,对施工污水进行处理后回用,营运期间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要分别建设雨污管网,实行雨污分流。
5、做好广场植树种草、绿化美化工作,达到美化环境、降低噪声的目的。
五、项目建成后要及时向我局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该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卫东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新入住广场项目按环评法相关规定执行,需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应按照审批权限重新上报审核。
经办人:吴祥明 主办:行政审批股 2016年4月14日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区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5-3992680
附件:平顶山万达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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