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6-04 10:00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2016年5月27日,《河南日报》全文刊载了河南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是省委结合我省实际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具体举措,是规范省委巡视和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基础性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实施办法》,对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上级的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学习贯彻事宜通知如下: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把学习贯彻《实施办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党委)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要履行好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实施办法》的过程作为唤醒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的过程,不断增强做好配合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各级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抓好本单位《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带头严格执行,自觉接受巡察监督,支持、配合巡察机构开展工作。各纪工委(纪检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学习贯彻《实施办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不落实的问题,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区委巡察机构要严格依照《实施办法》开展工作,牢固树立“两职”观念,强化问题导向意识,严格按照规定的职能、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做好配合,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进一步落实整改任务、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全力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积极为巡察开展工作提供信息、人员、专业等支持。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其精神内涵、准确把握各项规定,把学习《实施办法》与“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党章意识,做到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对各单位学习贯彻《实施办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组织学习贯彻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2016年6月3日
附件: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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