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6-29 09:55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验收意见:平卫环验[2016]07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平顶山市浩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煤矸石储存场项目:位于平顶山市卫东区申楼村西北,占地面积为7722.54㎡,投资45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该项目环评报告表由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平顶山市卫东区环保局于2016年4月26日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文号:平卫环报【2016】3号。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抑尘:场区路面己硬化,场区北侧和东侧设置了防风抑尘网、高压喷淋、车辆进出口冲洗、运输车辆覆盖等设施按环评要己落实到位。
2.废水:场区内设置了暂存池,收集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收集后用于厂区内绿化,不外排。
3.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边角料、废机油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4.噪声:各类生产设备、风机等,采取隔声、减震、消声处理,做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三、验收意见
根据平顶山市浩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煤矸石储存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鲁山县环境监测站验收监测报告,结合现场检查和审议情况,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验收资料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经我局研究,同意平顶山市浩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煤矸石储存场建设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单位应按照验收组的要求进行完善,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管理责任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规范操作,加强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2.合法经营、诚实守信。3.按照蓝天工程相关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4.加强厂区净化、绿化、美化工作,达到环境优美,布局合理。
四、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监管。
五、你单位须在20日内将审批的验收意见报送至区环境监察大队。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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