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2-13 10:36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作者: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邢书军 李怡 发布时间:2012-05-28 10:21:41
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针对未成年人罪犯的特点,在审理案件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将未成年人预防挽救工作做实、做细、做全,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真正做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育人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注重庭前感化。在案件审理前,积极与未成年被告人及其父母、学校进行联系、沟通,全面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生理、心理、家庭、学校、犯罪具体情况等,为审判工作和帮教工作做准备。找准教育感化点,并制定个性化的挽救方案,满腔热情地去关心、教育、感化他们,做他们的知心朋友,从而取得他们的信任。
二、试行圆桌审判。该院坚持以人为本,在案件审理中试行“圆桌审判”方式,营造和谐的庭审气氛,帮助未成年被告人消除对审判的畏惧和抵触心理,在宽松的氛围中更好地接受法制教育。积极探索适用轻罪档案封存、“禁止令”等新模式,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
三、坚持回访帮教。主动开展对缓刑、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定期回访帮教活动,刑事、少年审判庭认真制作回访笔录和回访台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促使其改过自新,最大限度防止他们重新犯罪。
四、加强案外预防。全面落实社会、家庭、学校、法院四位一体帮教体系,加强法制宣传,通过组织学生旁听典型案件庭审、送法进学校社区等多种方式,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使矫治、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取得扎实效果。
责任编辑:(E)
《平顶山新华区法院全程关爱失足未成年人》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pds.yuduxx.com/xinhua/129553.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