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3-19 11:56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作者: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邢书军 王亚婷 发布时间:2013-09-25 10:44:09
为了更加有效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充分利用和发挥法院审判工作职能作用,积极慎重地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加强学习,增强维权意识。通过审判手段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职责。院党组对维权工作高度重视,在加强审判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的基础上,通过加强学习,加深对法律的理解,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投入到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中来。该院成立了专门的维权小组,明确了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构筑制度屏障,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制度化。制定《关于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处理办法》,坚持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执行的原则,实行相关案件单列管理和接访、承办、回访等制度,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提供制度保障。
构建社会屏障,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联合化。该院与妇联、民政、街道、乡镇等妇女工作机构加强沟通,共享信息资源,共用维权热线,专人解答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问题,做到妇女儿童问题有问必答,事事有人帮忙、件件有人落实。
立足审判,建立“绿色通道”。针对妇女儿童案件的特殊性,建立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依法及时立案。在诉讼阶段,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坚持多做调解、快审快结。在执行阶段,特事特办,加大执行力度,使受侵害妇女儿童的权益尽早得到执行兑现。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充分考虑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并尽量确保当场给付,不出现“空调白判”。对侵犯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刑事案件,告知并引导受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宣传图片展览、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深入到企业、学校、乡镇街道、田间地头向群众宣传《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于一些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例,安排就地开庭,利用公开开庭这种形式和生动、现实的案例宣传维权工作。截至目前,先后深入8个乡镇,18个村庄,11所学校进行法制宣传,针对典型案件安排现场开庭6次,解答群众咨询1000多人次,散发宣传材料1000份。对妇女儿童维权知识进行了广泛宣传,普及了维权法律知识,树立了良好的司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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