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3-19 10:56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委托,就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2012-201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2013年4月3日发布了招标公告,2013年4月25日开标,由于A、B两个包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均不足三家,故废标。现发布二次招标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2012-201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
采购编号:PXZC-A-2013165
二、 采购内容:
A包:专业显示、监控、信息化设备
B包:法庭标志性装备、档案柜、X光机
三、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现已落实。
四、 投标人资质要求:
A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含200万元);
3、投标人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资质;
4、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含200万元);
3、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3年 4 月 27 日至2013年 5 月 6 日(不含公休及节假日),每天上午08:3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30时;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南环路西段惠泽园小区2号楼中单元7楼
(南环路与西苑东路交叉口向西约30米)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纸质,不以电子文档形式出售。
5、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6、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
A包: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技术防范》、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B包: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如不能携带上述证件原件,请带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相应公证文书。
注:投标人在开标时提交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接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张女士
联系电话:13683751730 15137592705 0375-2707773
《201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pds.yuduxx.com/xinhua/141226.html,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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