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3-03 10:58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文字:区住建局 刘冠辉 单位审核:陈雷
责任编辑:区信息中心 杨帆
2016年1月26日,湛河治理项目石桥营村的12户征迁安置群众高兴的从建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手里领到了新房钥匙。
石桥营村在这次湛河治理征迁工作中率先完成全部征迁任务,拆迁后涉及12户群众房屋拆除后无处居住,安置工作迫在眉睫。考虑到该村已被市旧城和城中村开发改造联席会议办公室认定为城中村开发改造项目,为避免二次拆迁,并根据《新华区第九届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纪要》(〔2015〕15号)精神,经该村两委研究,决定不再采取新规划宅基地的方式进行安置,对需要安置的群众采用产权调换(实物安置)的方式,就近购买安置房源。
该村集体按照4+2工作法确定了安置户名单,由村委会统一就近购买建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该村开发的房屋解决安置群众,委托评估机构对购买安置房源进行了价格评估,确定了购买价格,按照安置房购买流程,上报了购买安置房流程所需资料,经香山管委会审核,符合相关规定。
这是我区市政工程及湛河治理项目征迁中安置户进行购房安置的第一个成功村庄,也是我市探索以实物安置的先例。通过购买安置房源,使该村安置群众短期内就能够得到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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