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2-19 11:01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文字:区人社局 张智鹏 单位审核:乔俊玲
责任编辑:区信息中心 杨帆
近年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充分运用庭前调解、当庭调解,庭后调解等不同方式,不断加强对劳动争议案件案外调解力度,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纠纷,缓和矛盾,调出和谐。
调解过程中,秉承“待之以诚,晓之以理,详问诉求,为其着想”的工作方针,严格遵循自觉自愿,协调一致的原则,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为双方创造良好的沟通条件,帮助他们摆清事实,明晰利弊,消除误会,尽可能的促成和解意见,同时做好记录工作并整理归档,确保每次调解案例都有据可查,有理可依。
截至2016年12月中旬,区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已成功调解(包括调解后撤诉)仲裁案件26起,调解率高于去年同期数据。通过案外调解有效缓解、平息了劳资纠纷争议,减轻了劳动仲裁压力。案外调解还大大节省了仲裁申请人的时间成本和政府的行政资源,提高了群众满意度,减轻了信访压力,有力促进了我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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