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07 09:26 我要投稿
文字:区司法局 单位审核:刘喆
责任编辑:区信息中心杨帆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表彰一批模范调委会和调解员,区司法局中兴路司法所所长胡松彦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是全市受到表彰的2名调解员之一。
胡松彦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14年,历任西高皇、光明路、中兴路司法所所长。在多年的调解生涯中,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区司法局工作大局,始终坚持以“调解小纠纷,维护大稳定”为己任,坚持以“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街道”为目标,“热心促平安,爱心维稳定,真心谋发展”,脚踏实地、兢兢业业,扎根基层,宣讲法律,调解纠纷,服务群众。
她根据矛盾纠纷的具体特点,有针对性地采用不同的技巧,做到因事而宜、因时而宜、因势而宜,达到化解矛盾、平息纠纷的目的。成功化解了300多起纠纷,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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