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河南新闻 > 平顶山新闻 > 新华区新闻 >

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摘要]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机构简介 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直属机构,负责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省工商行政管理...

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机构简介

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直属机构,负责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计划和部署;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负责本市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注册,核定(核转)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
督管理。
(三)依法监督市场交易和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违法行为,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负责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协助当地政府培育发展市场体系。
(五)依法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
(六)负责合同行政监管,管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管拍卖业及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七)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
(八)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加强驰名和著名商标的保护。
(九)依法监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领导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十一)负责本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财务装备、审计、纪检监察、党群工作及领导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基层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系统法制建设工作。
(十三)指导有关社团工作。
(十四)承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领导分工


孙茂增局长、党组书记:负责全面工作,分管人事教育科。
  孙书江副局长:分管财务装备科、商标广告监管科、后勤服务中心、消费者协会、咨询服务中心、拍卖行;联系河间市局、献县局、海兴县局、盐山县局、港口工商分局。
  陈节约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企业注册分局、企业监督管理科、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管理科、培训中心;联系黄骅市局、青县局、肃宁县局、运河区局、市开发区局。
  魏振生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分管纪检(监察室)、公平交易执法科、经检支队、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联系任丘市局、沧县局、孟村县局、新华区局、临港工商分局。
  王桂兰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市场规范管理科(合同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法制科;联系泊头市局、东光县局、南皮县局、吴桥县局、南大港工商分局。

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系统文秘、档案、信息、督办、承办、机要、保密、信访工作;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和调研工作;负责系统宣传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本系统的人事、机构编制管理,领导班子建设和科级干部管理;组织评选表彰和实施奖励工作;研究拟定教育培训计划和基层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系统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
(三)财务装备科
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票据管理、经费预决算、计划编制和执行工作,管理国有资产。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承担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规章的起草、论证、协调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听证工作;承办或组织行政复议、诉讼和赔偿工作;组织指导系统法制宣传和培训等工作;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检查。
(五)监察室
负责本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违纪案件查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受理群众对本系统干部违纪情况的信访举报以及违法处分的申诉、复议工作;负责本市系统执法监察、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政务公开工作。
(六)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管理科
研究拟定外商投资企业注册政策、措施、办法;注册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地区)企业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管辖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证照,对其注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七)市场规范管理科(合同监督管理科)
研究拟定规范市场秩序政策、措施、办法;组织规范管理各类市场经营秩序;指导市场巡查、市场创建活动;开展市场专项治理;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的经纪活动,组织指导经纪违法案件查处I作;负责合同行政监管,组织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组织管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管拍卖业及拍卖行为;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
(八)公平交易执法科
研究拟定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政策、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监督检查市场交易和竞争行为,组织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受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对全市公平交易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
(九)商标厂告监管科
研究拟定商标、广告监督管理政策、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对商标和广告的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商标侵权和虚假广告违法行为;推荐省著名商标及中国驰名商标;负责广告经营的审批。主任:闫清怀办公电话:2082729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指
办理市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1、研究拟定全市系统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受理督办消费者申诉举报和组织指导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
3、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4、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
5、组织查处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6、指导消费者协会的工作;
7、承办市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企业注册监督管理科
1、研究拟定全市企业(不含外资企业,下同)、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单位注册登记、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措施和办法;
2、负责市局企业注册分局直接注册登记的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
3、负责查处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违反注册登记管理: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
4、负责依法核准冠市级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5、组织、指导全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的单位注册登记、监督管理工作;
6、指导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市私营企业协会的工作;
7、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的有关情况;
8、办理市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老干部科
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豫都网微信

《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南新闻-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pds.yuduxx.com/xinhua/86714.html,谢谢合作!

[责任编辑:admin]

我要评论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

返回豫都网首页
版权所有: 豫都网 Copyright(c) 2010-2015 YuDuWang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admin@yuduxx.com
未经豫都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