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事业机构
(一)沧州市消费者协会
依法组织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
社会活动;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利用舆论工具向社会公布;支持或代表消费者对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开展消费调查和商品比较实验,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协同有关部门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
(二)沧州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
组织实施个体私营企业宣传教育规划,指导和推进个体私营企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引导个体私营经营者守法、诚信、文明经营;组织管理个体私营经营者,开展个体私营经济组织的党建和工、青、妇工作,培养、推荐和宣传先进典型;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状况,了解掌握个体私营经营者的合理诉求,及时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提供服务;维护个体私营经营者合法权益。组织实施个体私营企业宣传教育规划,指导和推进个体私营企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引导个体私营经营者守法、诚信、文明经营;组织管理个体私营经营者,开展个体私营经济组织的党建和工、青、妇工作,培养、推荐和宣传先进典型;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状况,了解掌握个体私营经营者的合理诉求,及时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提供服务;维护个体私营经营者合法权益。
(三)沧州市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研究拟订规范维修市场秩序制度和具体措施、办法;负责组织和指导维修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维修及售后服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理维修争议的申诉事项;负责对维修行业从业人员技术培训。
(四)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
负责组织实施工商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制定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工商信息分析预测;负责工商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软件开发、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五)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
负责局机关车辆、文印、房屋修缮、水电暖供应、安全保卫等后勤管理与服务工作。
(六)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基层教育中心
承担本系统公务员素质、法律教育和任职、业务培训及基层教育的调研等工作。
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派出机构
(一)河北省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支队副支队长:张培学(主持工作)
1、负责查处辖区范围内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2、承办市局和省经济检查总队交办的案件;
3、负责对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执法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协调。
(二)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分局
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负责市属、市属控股(开发区除外)内资企业及冠省名称的私营企业、市属改制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企业集团、上级授权登记的企业和分支机构的注册和年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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