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1-28 14:47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海兴县局:一是建立机构。制定出台了《两税接管方案》,成立了由县局一把手任组长,主管税政副局长任副组长,税政、征管、计会、稽查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两税”接收领导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到人。二是按排专人清点财政部门移交的原“两税”管理台帐、申报资料等档案底数,编制档案交接表册,顺利完成档案接管工作。三是强化政策培训。在省市局视频业务培训基础上,协调原财政部门主管“两税”的业务人员就相关业务政策对“两税”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两税”管理征收人员熟练掌握政策,顺利开展工作。四是加强部门协作。积极与政府领导协调,组织召开财政、房管、国土、地税四部门工作协调会,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确定工作联席制度,加强工作协作。五是摸清税源底数。由“两税”管理人员针对财政移交税源情况开展税源调查摸底,详细掌握“两税”税源分布和构成,确保理顺征管秩序。
运河区局:为切实做好3月1日后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该局积极争取运河区政府支持,于2月24日由区政府组织召开了由副区长严卫主持,地税、财政、土地、乡(镇)、街道办领导参加的耕地占用税征管专题调度会。会议研究了耕地占用税交接工作相关事项,财政部门和地税部门就移交的相关资料、手续达成共识。运河区政府还将针对此项工作出台《运河区耕地占用税综合治税管理办法》,明确地税、财政、土地、乡(镇)各部门责任,以加强分工合作,规范管理,强化督导,确保耕地占用税征管到位。
临港分局:2月23日,该局会同管理区财政局、土地局、房产局组织召开了契税、耕地占用税“两税”交接工作会议。会议期间四部门共同学习了“两税”的有关文件,明确了征管主体。管理员还虚心向财政局“两税”征收人员请教了具体业务的征收经验,探讨了“两税”移交地税后的业务操作,并就以“先税后证”为原则的业务程序和定期信息交流制度达成共识。会后与财政部门就“两税”的税源情况、2009、2010年度征收底册及台账等进行了交接。
泊头市局:一是印发宣传资料。该局将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的相关政策印制成宣传资料5000余份,在流动人口密集区域进行分发并在征收大厅的醒目位置进行张贴。二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与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沟通,录制了“两税”政策宣传片在黄金时段滚动播放,使得地税机关接管“两税”的职能划转工作人人皆知、家喻户晓。三是设立政策咨询台。在征收大厅专门设立了“两税”政策咨询台,一方面为前来咨询的人员义务讲解“两税”政策;另一方面向所有办理业务的纳税人散发宣传资料,扩大宣传面,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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