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河南新闻 > 平顶山新闻 > 鹰城印象 >

出售22元不合格食品 叶县一大型超市被罚款5万元

[摘要]豫都网讯(记者杨沛洁) 叶县县城新文化路一家知名大型超市因售卖11袋“菌落总数”项不合格的面制品,被处以5万元罚款。这是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后叶县食药监局查获并重处的首起食品违法案件。 今年10月1日起,新修订的“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正...

豫都网讯(记者杨沛洁) 叶县县城新文化路一家知名大型超市因售卖11袋“菌落总数”项不合格的面制品,被处以5万元罚款。这是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后叶县食药监局查获并重处的首起食品违法案件。

今年10月1日起,新修订的“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这部新《食品安全法》明确强调,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10月9日,叶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对叶县县城新文化路这家大型超市进行食品抽检,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发现,该超市经营的红烧牛肉味调味面制品“菌落总数”项“不合格”。

10月26日,叶县食药监局将检验报告书送达该超市,同时在其食品卖场查扣该批次食品11袋。这家超市在规定时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并认可检验结果。

11月6日,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超市进行现场检查,对超市负责人和食品课课长调查询问。执法人员发现,他们未有效履行食品购进查验,违法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

“原来这种情况货值不足1万元的,处以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现在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后,货值不足1万元的,要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据执法人员介绍,这批不合格面制品涉案标值22元,但该超市却要为自己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缴纳5万元罚款,这是按照新的《食品安全法》作出的决定,提醒经营者以此为戒,确保食品安全。

来源:平顶山传媒APP

?



《出售22元不合格食品 叶县一大型超市被罚款5万元》河南新闻-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pds.yuduxx.com/yingcheng/278672.html,谢谢合作!

[责任编辑:admin]

我要评论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

返回豫都网首页
版权所有: 豫都网 Copyright(c) 2010-2015 YuDuWang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admin@yuduxx.com
未经豫都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