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4-29 12:01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记者 孙书贤
????豫都网讯 昨天,记者从郏县纪检部门获悉,该县王集乡柴堂村原村干部杨某因挪用公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被开除党籍。
????据郏县纪委有关人员介绍,经查:2013年,“平郏快速通道”征用王集乡柴堂村部分土地;2013年10月28日,王集乡政府将柴堂村征地补偿款,存至该村村委委员、秘书杨某的个人银行账户上,由其保管;2013年11月19日,杨某挪用了该征地补偿款中的30万元,给其儿子杨某某在郑州买房;2014年4月16日、24日,杨某分两次将30万元归还;2015年10月28日,郏县人民法院以杨某挪用公款罪,作出上述判决。
????2015年12月9日,经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某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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