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都网 > 河南新闻 > 平顶山新闻 > 鹰城印象 >

禁炮令下达后 我市有关部门如何应对?

[摘要]????□记者 牛超 ????豫都网讯 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平顶山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市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炮规定出台后,我市公安、安监、供销等部门将如何应对?他们又将如何监督执法?近日,针对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 ????市供销公司的...

????□记者 牛超

????豫都网讯 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平顶山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市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炮规定出台后,我市公安、安监、供销等部门将如何应对?他们又将如何监督执法?近日,针对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

????市供销公司的崔主任坦言,在规定出台前,公司已经开始备货,并且购进了一批烟花爆竹。规定出台后,这些烟花爆竹被暂时封存在仓库,“肯定是不会卖了,但如何处理这些烟花爆竹,我们已向市里打了报告,现在还没有得到批复。”

????禁炮令出台后,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及时向各局属派出所治安大队、社区大队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区各派出所立即停止向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审批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对于未经许可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依据国务院令第455号文件第36条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违反本规定的,依据国务院令第455号文件第41条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对辖区内宾馆酒店、庆典公司、准备开业商铺、准备奠基封顶工程的建筑工地等地方,社区民警确保逐家逐户上门宣传,督促大家自觉遵守“禁放”规定。

????各派出所将会同安监、工商、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责令停止燃放,没收烟花爆竹,对燃放量大且不听劝阻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国务院令第455号文件第42条规定,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发现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要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与此同时,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区宾馆和酒店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社区民警逐一与辖区酒店、宾馆、婚庆公司签订《酒店(宾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或《婚庆公司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并督促酒店、饭店和宾馆在门前悬挂禁放横幅,在吧台、礼台设立禁放警示牌,在门前、场所内做好禁放工作。节假日、农历吉日等重点时日,要加强对辖区宾馆、酒店等重点地方的巡查,及时制止和重点查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以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1月初,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市公安局和市安监局又联合下发了《全市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从即日起到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其中公安机关负责烟花爆竹运输、燃放专项整治。具体包括: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运输路线,许可焰火晚会燃放,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爆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等。

????安监部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专项整治。具体包括:监督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审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等。

????据了解,此次整治重点为城乡接合部、出租房屋、废旧厂(场)房、封闭院落、废置养殖场、集贸市场、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传统的重点村庄以及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问题的重点场所。



《禁炮令下达后 我市有关部门如何应对?》河南新闻-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pds.yuduxx.com/yingcheng/726845.html,谢谢合作!

[责任编辑:admin]
下一篇:没有了 上一篇:平顶山市市认真筹备戏曲进校园活动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

返回豫都网首页
版权所有: 豫都网 Copyright(c) 2010-2015 YuDuWang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admin@yuduxx.com
未经豫都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